※ 引述《Antler5566 (鹿茸五六)》之铭言:
: 事实是公务员由外省籍优先录取这件事, 一直到1992年才停止
: http://goo.gl/lTjYhk
: 1992年高普考, 台湾人录取22人
: 占总高普考录取人的3.84%
: (内容转自许雪姬& 张丽雪的论文
: http://goo.gl/Cpn3Od
: http://goo.gl/uqaP2H )
事实是,你完全弄混“定额录取比例”和“实际录取人数”这两个不同的概念。
请看看你自己引用的张的一文,第58页:
亦即以台湾省籍应考人达到录取标准之总人数为基数,各省籍应考人均一
律按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以71年高普考试为例,台湾省(含台北、高雄
)公告录取定额比例为19人,各类科依录取标准,及格人员中以台湾籍录
取人数最多(分别为高考576人、普考637人),爰高考增加30倍(579/19
)录取,普考增加33倍(637/19)录取。此一倍数虽可适用于考试院所定
之39个省区,即每一省区均可照此增加之倍数录取,但其中有14个省区无
人录取。
台籍定额录取比例是19人,但实际上录取的人数?高考是30倍、普考达到33倍。
请先搞懂这个制度设计的实际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