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举“台湾就是台湾”旗被球场人员暴力撕毁

楼主: homersimpson (荷马‧辛普森)   2016-09-01 14:20:07
※ 引述《gn01838335 (寂静的生存者)》之铭言:
http://i.imgur.com/gaNqcbG.jpg
我已经请林佳龙团队注意这个帐号 请限期提出道歉,我愿意免费帮林佳龙出律师费
请HellKitty说明为何要公然侮辱林佳龙?
台湾旗号被抢为何样指称林佳龙市长吃屎等负面话语 告死你啦
骂人价目表请参考 http://m.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747761
吃屎大概25000元 骂人操你娘八万 合计约10万5000元 推这篇文到爆捐10000给社福团体
推 HellKitty: 25k是小事,比赛贴标语被撕,竟然台中市警方视而不见, 09/01 08:11
→ HellKitty: 台中市长林佳龙吃屎啦干 09/01 08:11
推 HellKitty: 崩吱太激动了 林佳龙纵容台中市警察打压民众在球场边 09/01 08:21
→ HellKitty: 的言论自由,台中市长这种行为真是干你娘机掰 09/01 08:21
→ HellKitty: 干你娘林佳龙,纵容是警察放纵特定团体强制民众言论自 09/01 08:28
→ HellKitty: 由,市长无能低能 09/01 08:28
今天键盘律师大发慈悲 不收钱来教你怎么告啦:
方法一:私信说服林佳龙本人or他老婆出来告 告公然侮辱
方法二:告“侮辱公务员”这条罪
因为被告是对“林佳龙这个公务员”“所执行的职务”公然侮辱,所以可以告了。
侮辱公务员这条罪是非告诉乃论的罪,但你还是可以提出告诉喔。
详情可咨询我这个键盘律师,本律师谈话费一个问题收费1万p币,请先付款再提问,感谢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6-09-01 14:21:00
根据ZM上次在网络上号召包围中正一分局的判例网络上不算骂公务员不算喔 XD手机打字真难打 好了 原po欠我1万P币你去检举阿
作者: kakarrot (上床宝贝 用完报废)   2016-09-01 14:48:00
最好他会那么北七提吉,除非他不想去选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6-09-01 15:13:00
我可以跟网掳警察提报有司法黄牛在这吗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6-09-01 17:48:00
可受公评之事实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9-01 17:51:00
解释成地图砲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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