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拿法条打脸就好好读
你拿该条款去问任何一个念法律的
要求不需要高 律师考试及格 或是高考三等法律类科就行
你问问看 秉持着良心说 这条文有没有模糊空间
你找到说有模糊的 我懒觉切下来请你吃
这法条规定再清楚不过 类似的规定 到处都是
何况本条还是以受羁押或是经起诉就 免除资格
不用有罪判决喔 只要羁押或起诉就88
这样还不高道德门槛?
记者看不懂法条在那边凹 乱解释
有什么好说的?
2.过得了法律过不了道德
你硬要说 这是道德问题也行
反正法条乱解释错了 就开始跳针道德咩
大家都知道这老招数
智财被偷窃 法定刑是很高啦
但说真的 政治人物受刑事判决确定的人还不少吗?
要检视就一一检视喔 我怕某些阵营的人会直接崩溃
再者 不尊重智财与党产间的关联性是什么?
会影响到专业能力吗?
还是台湾全面反对更生人? 只要一次判决就人生GG?
阿 我忘了台湾人最爱唯一死刑囉
3.顾立雄态度很差
礼貌国原则 应该加入我国宪法才对
反正永远都这样
你违法→失败
你不道德→失败
你态度很差啦~~~
各位都是国小老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