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劳动部定3特例 连上12天班不违法!

楼主: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16-08-25 07:02:50
等著看 接下来会有越来越多的特例
太阳饼暴民和装睡青年怎么突然都瞎了 聋了?
1.新闻网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825000391-260102
2.新闻来源︰
中国时报
3.新闻内容︰
劳动部定3特例 连上12天班不违法!
2016年08月25日 04:10 邱琮皓/台北报导
7休1裁量基准最快9月1日出炉,经过数场座谈,劳动部已经研拟出裁量方向,只有符合公
众生活便利、年节需求、境外工作等3类短期任务,将可以连续上班12天,不受7休1规范
,预计10月正式实施。
年节运输 不受7休1规范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司长谢倩蒨指出,像是第一大类符合公众生活便利(例如年
节的交通运输)以及特殊原因(例如台电的海底电缆配线、原油业者海上探勘油源,或是
深山一些无法每周换班的工作),第二类的年节需求(例如屠宰业遇到中元节、清明节等
重要节日,市场的休息日可能会向后递延1至2天),或者是第三类境外短期工作(例如媒
体出国采访、领队带海外旅游团)等等,未来都可能符合裁量标准,不用“7休1”的特例

劳工同意 但可随时终止
谢倩蒨强调,就算符合劳动部目前规画的3种例外情况,公司排班仍必须经过工会或劳资
会议同意,也要经过个别劳工同意,同时雇主也必须考量劳工的健康及安全,才能最长连
续上班12天,当劳工的身体感到无法负荷时,随时可以终止休假调整,恢复例假日。
劳动部政务次长郭国文解释,业者必须要在用尽行政成本都没有办法解决人力调度的情况
下,才会有这3个相当严谨的“非常的例外”;而且目前规画适用的状况,只有符合公众
生活便利、重要年节特殊需求、境外工作等短期任务时,例假可以挪移,这与废除函释不
冲突。
9月预告 10月正式上路
《劳基法》规定,劳工每7天至少有1天休假,但内政部民国75年的争议函释放宽雇主可“
于周期内酌情更动”,有雇主滥用竟让劳工连上12天班,劳动部在6月29日公告8月1日起
废止,但受到包括国道客运等资方抗议,行政院7月底在新规定上路前夕紧急宣布劳动部
将另订裁量基准,开放部分行业、某些特殊情况可以不用“7休1”。
郭国文强调,9月1日新裁量标准将进行预告,届时还是有修正空间,等到真正定案、实施
,预估要到10月。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08-25 07:17:00
抓紧了
作者: pluto1030 (pluto)   2016-08-25 07:31:00
不是要解决过劳问题?偏偏合法让人过劳?其他行业本来还周休二日,现在政府说周休一日就好,怎么就只跟资方开会,今天执政102天越来越退缩防守线.....还要期待吗?
作者: houseguy   2016-08-25 07:38:00
期待什么?失望什么?
作者: sanae0307 (战舰神通)   2016-08-25 07:39:00
你的宋叛也是资方啦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6-08-25 07:42:00
宋楚瑜支持的
作者: Killercat (杀人猫™)   2016-08-25 07:45:00
如果是强制挪假而非把假吃掉,其实还算合理
作者: 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   2016-08-25 07:49:00
颜色正确
作者: cyp001 (医生叔叔)   2016-08-25 08:19:00
本来就是要有特例 劳基法比较适合体力和服务工作只是这些特例一定要列清楚就是了
作者: TradePau (Ryan)   2016-08-25 08:21:00
马英九?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6-08-25 08:44:00
dpp不意外…打假球…骗票
作者: chipher (紫星)   2016-08-25 10:15:00
只是挪移又不是取消休假,你以为每个行业都能爽坐办公室?
作者: tsitned (忻)   2016-08-25 11:00:00
马英九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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