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ldzans (老禅师)》之铭言:
: 事在人为不是做不到.问题在劳工不团结.不要忽略了劳工罢工权可做筹码.督促政府立法
: 建立制度.过去威权时代劳工受到牵制不许罢工.劳工都可以享受到的制度.反在已全面解
: 严的今天.劳工意识抬头更不应该受到资方不公平的待遇.过去马政府摆烂无须置喙.现英
: 政府上台.以改革过去不公平制度的转型正义为施政方针.劳团可趁此机会在讨论休假问
: 提之余.一并争取列入修法建立劳工入股分红条文入法做为筹码....
: 资方若不在休假提高基本工资让步.就以入股分红作为配套.劳资若能达成协议.双方在
: 分配公平利润分享下.才能终止纷争和平落幕.....
看到这内容跟推文,就知道是没买卖过股票的鲁蛇才会说出这种没常识的话
台湾在民国97年以前,就有实施员工配股制度,以一股10元的原始面额配给员工
很多公司薪水不高,但配股丰厚,光是股价差就能赚到百万年薪
当时许多科技公司就是以此来吸引人才的,
但却因此衍生出财报失真,坑杀股东与投资人的弊病
因为员工分红被纳入盈余分配项目,在财报上会让人以为有很多钱可分配
连带股价也会变高
但实际分配时,才发现有一大部分要先配给员工,所以实际可分配盈余与财报不符
另外税收也不公平,员工手中明明持有上百元的股票,却以10元面额课税
因此从97年1月1号开始,实施员工分红费用化,
把员工分红纳入费用计算,而非盈余分配项目
另外实施实价课税,员工分红必须按照分配股票当时的实价课税
而不再只以10元面额课税
从此以后,科技公司员工一年就好几百万年薪成为历史
科技公司再也没办法用员工分红当诱因来招揽人
如果公司经营不善,员工可能反受其害
以宏达电为例,宏达电股价在民国100年来到最高1300元,结果在去年104年崩到40元,
现在也才回到99元
当年分到1300的员工要按照实价课税,有的甚至要跟银行贷款来缴税
结果现在股票亏这么多,等于过去10几年都帮公司白打工了
当然如果你运气好待到好公司,那就是完全相反的情景
像网家在97年时股价才20出头,现在股价来到300多
网家员工薪水没有多高,但老员工光靠股票就赚到翻了
一个制度本来就有好有坏,不可能百分百完美
一堆人只想到没分红不公平,却不知道台湾早就实施过,
发现对投资和课税不公平才会改成现在这个制度
一休一例和二例的争议也是,
二例党完全无视有的行业有旺季需求,或是要弹性排班,无法周休二日
(别说例假也能加班,例假日就是除非天灾否则一定要休,可加班的就是休假日)
而且你以为实施二例就能淘汰无良公司?错了,反而会让公司集中在财团身上
因为财团有能力负担实施二例后所衍生的成本费用
但是一堆小公司、小店家因为成本爆增,来不及适应就先倒了
到最后只会让台湾企业越来越朝集团化发展
要二例我不反对,但不是现在,至少也要给企业转型适应的时间
太过激进的改革,下场只会害死一堆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