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Re: [新闻] 国道收费员专案补贴 全民埋单

楼主: verydolungbe (小小邦)   2016-08-18 09:41:23
听说好像中华台北的"劳基法"规定除非"季节性"或"临时性"的工作外不能聘"临时工"(就是约聘雇),
国道收费这工作是有符合"季节性"还是"临时性"?
政府违法用约聘,结果一堆政府股东(人民)立马从劳方变资方了???
感觉身体当奴才久了,脑子也变奴才了。
※ 引述《HandsomeTom (小神童)》之铭言:
: 新闻连结:
: https://goo.gl/F3J4W7
: 新闻内容:
: 历时近3年的国道收费员抗争宣告落幕,行政院政务委员林万亿与劳动部长郭芳煜昨宣布
: ,16日晚间和国道收费员自救会协商达成共识,将透过专案补贴方式,协助至今仍没有找
: 到工作的183名自救会成员安置工作,947名国道收费员一律适用专案补贴方案,预计年底
: 前处理完毕,最晚明年1月农历年前入帐。
: 便当费也算 预估砸5亿
: 外界预估补贴方案总额约3至5亿元,郭芳煜表示,因每个人的年资不一样,符合特殊情况
: 的人数也还要精算,国道收费员自救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确切的补助金额,下周才能
: 精算公布。
: 林万亿昨偕同郭芳煜在行政院召开记者会,说明与国道收费员自救会协商达共识过程。林
: 万亿表示,国道收费员今年1月4日会同工斗团体至总统竞选办公室陈情,蔡英文亲自接待
: 且承诺处理他们的不利处境,并指示研议成立专案小组研拟专案补贴计画。
: 4原则发放 过年前解决
: 郭芳煜表示,协商有4原则,包括:1.不论是否为自救会成员皆纳入;2.专案补贴不分年
: 资都补贴;3.补贴有差异标准,依不同差异配分,得到不同补贴补助;4.组成小组公平合
: 资都补贴;3.补贴有差异标准,依不同差异配分,得到不同补贴补助;4.组成小组公平合
: 理审核。惟补偿需筹多少经费尚待详细估算。补贴项目包括自救会成员过去自掏腰包或募
: 款抗争的交通费、便当费、失业损失、面对不利处境,及家庭压力造成心理创伤等。
: 郭芳煜说,自救会长期诉求就是专案补贴及工作安置,对183名仍未成功转职劳工,劳动
: 部会搭配就业补助、雇用奖助等工具予就业安置。专案补贴财源,总资产241亿元的就业
: 安定基金是其中一项财源,未来由远通、交通部及劳动部三方分摊。
: 林万亿说,未来会以薪点折算标准公平分配,找到工作者薪点较低,长期失业薪点较高,
: 每人会有差别待遇,视工作安置及家庭情形有所差异,且补贴一定有上限规定。
: 远通交部劳部 3方共摊
: 行政院的决定日后是否引发类似案例开大门?林万亿强调,国道收费员失业是因政府制度
: 上改变,决策改为电子收费,专案补贴计画需要办法或规定做依据,不会让其他案援引。
: 至于便当及车资纳补贴,林万亿说,法律确实没有规定,但过去在处理关厂工人大量解雇
: 案时有前例,当时因于心不忍,关厂工人在过年时儿女的红包钱,政府也有帮忙。
: 远通电收昨态度低调,发出声明表示对收费员的关怀从未中止,虽然转置作业早已完成,
: 但后续若有特殊状况,还是持续协助个案处理。此外,政府提出专案补贴的作法,远通称
: 尚不清楚细节,而公司目前处于钜额亏损的情况,若政府要远通协助,他们会在合于法定
: 程序与公司治理的原则下,配合执行。
: ====================================
: 这个国家已无法律可言,
: 约聘人员当初合约怎么写都同意了,
: 现在居然要还我工作权??
: 重点这个政府已经完全没有法治观念,
: 完全民粹操弄,
: 搞得好像KMT无法解决的问题DPP都解决了,
: 谁买单呢????
: 现在又说这个是个案?
: 那以前那些约聘人员算什么?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18 09:43:00
收费员的问题其实很复杂,这么说好了,要成为正式员工,就成了公务员不是,可依收费员的技术性而言,好像不大合理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6-08-18 09:46:00
没错啊 如果当时都把收费员列入公务员 现在他们是18%那方了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6-08-18 09:47:00
既然楼主你举出劳基法,那麻烦你把定期契约里的“特定性工作”定义看清楚一点,不然一辈子也只有当奴才的命了
楼主: verydolungbe (小小邦)   2016-08-18 09:54:00
所以楼上指的是国道收费是"特定性"工作,所以所有收费性工作(如小7,电影院收费员)都不用是正式员工??台湾资方表示:欣慰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6-08-18 09:56:00
资方应该请原po当HR主管的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6-08-18 10:02:00
国道收费归国道收费,你把其他收费搅进来干嘛?我们正常人
楼主: verydolungbe (小小邦)   2016-08-18 10:02:00
HR主管本就要让公司人员聘用合法?楼上你的说法让人感觉HR主管就是咬作非法钻漏洞的事,难过台湾变"鬼岛"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8-18 10:03:00
其实现实的实务上 HR做的事情就是....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6-08-18 10:04:00
国道收费三十年前就已经规划将来建置自动收费系统所以收费人员都只能用临时雇员,大学研究所的研究助理都是
楼主: verydolungbe (小小邦)   2016-08-18 10:07:00
我公司前HR主管就是任内都钻漏洞,但是自己退休隔天就去劳工局申诉说公司少付退休金(那办法他写的)公司只好乖乖付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6-08-18 10:09:00
你看过呆伯特法则吗 HR大多邪恶 .XD
作者: ludwickfan (fanfan)   2016-08-18 10:20:00
使用派遣工最多的还是政府哩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6-08-18 11:25:00
原来约聘雇条例适用劳基法第九条再来就算是把他当不定期雇佣契约又如何?资遣费政府也很大方给了,我不知道有哪间公司有义务用你一辈子一般企业有提早预告连给资遣费义务都没有Sorry 上一句不是资遣费是预告工资,收回
作者: diggershi (早立衫)   2016-08-18 13:06:00
(补各自字) 十多年上升不如预期Sorry 推错篇....
作者: aidao (爱到)   2016-08-18 14:26:00
请先搞清楚政府约雇人员是否为劳基法适用对象
楼主: verydolungbe (小小邦)   2016-08-18 20:55:00
政府约聘雇非劳基法适用对象?天啊!难怪劳方永远斗不过资方,这也说的出来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6-08-19 00:17:00
机关约聘雇有离职储金制度,这部分我有错误,上面的推文我都错了,抱歉至于劳基法不是用是劳委会函释,不算毫无依据喔不适用劳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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