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警告版主!警告各位版友!

楼主: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6-08-16 06:57:33
政检版
有个乡民的申请重审
诉求版主解除多个帐号永久水桶
请务必小心
此人就是传说中的



多重分身
本板独裁时代的时期
滥行诉讼
到处引战
告了乡民上百人(传说有300人左右)
XXXXGAY还成立自救会脸书和line
本猫已经拿了三次不起诉处分书
但是他会一直提出再议
同样的事情100年打到105年
跟你没完
在PTT各大版列为头号
不受欢迎人物
无论蛆吱
都应当提防
前面版主封印永久水桶
不是没有理由的
蛆吱若悟
应同心封印之
新来的使用者请千万小心
如版主需要证明
我可将他对我站内信的诉讼要求
转给版主看
以下图片和本文章完全没关系
http://i.imgur.com/q4mHniB.jpg
以下连结和本文一样没关系
http://goo.gl/XACbs2
https://www.ptt.cc/bbs/NIHONGO/M.1313752032.A.FCC.html
以下文章也与这篇文章完全毫无关系 请勿多作联想
┌─────────────────────────────────────┐
│ 文章代码(AID): #1NiZ4gzu (HateP_Picket) [ptt.cc] [重审] #1HQuk7na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71295786.A.F78.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6-08-16 07:12:00
峰哥再起,不知道这次他会为了生活扮蓝蛆吗
作者: saiulbb (Becky♪#是我的拉!)   2016-08-16 07:13:00
已经不知道在炒什么东西了Orz
作者: LAPDSWAT456 (胖达称霸地球)   2016-08-16 07:21:00
不管蓝绿,讼棍疯子大家都要小心,上网发言要谨慎有提醒有推
作者: abckk (ヽ(゚□。)ノ)   2016-08-16 07:25:00
都是你在那边闹 把" "吸引过来了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看来你不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16 08:00:00
我也为了他跑法院,他还写信来讨和解金,最后不起诉开庭时大概快十个被告一起报到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乐)   2016-08-16 08:03:00
作者: william2001 (人间似水泊)   2016-08-16 08:03:00
妈的。这个人我看了就想扁。那种信,我直接给检察官当那种诈欺的证据了。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16 08:05:00
听说他有拿到部份和解金所以食髓知味
作者: william2001 (人间似水泊)   2016-08-16 08:06:00
这里大部分的人不分蓝绿,我和有些人吵了十几年了也都没有互告,所以绝大部分人的道德水准还是高的。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16 08:07:00
不过好笑的是,有听说有次开庭他没到,原因是他没交通费
作者: william2001 (人间似水泊)   2016-08-16 08:08:00
检察官有政治sence的话就该都不起诉处分不然以后大家都来告啊。看他们的案件量会多多少。对律师来说是有钱赚了,对领固定钱的他们。我想他们也不会想没事找事做。这种行为不就跟有人突然跑过来被车撞,就是在学大陆人赚黑心钱嘛。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只准我告人不准人告我的标准?!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6-08-16 08:17:00
感谢提醒
作者: william2001 (人间似水泊)   2016-08-16 08:18:00
不是传说中300人,是真得有300人。检察官看了起诉书后脸都绿了XDDDDDDDDDDDDDDDDDDDDDD但是我看她们他们还是得照步骤来,重复所有的问题
作者: cyp001 (医生叔叔)   2016-08-16 08:21:00
感谢提醒
作者: poolplayer (喜欢台球)   2016-08-16 08:22:00
话说这被告群 有人知道所有被告ID吗?
作者: william2001 (人间似水泊)   2016-08-16 08:23:00
冰与火蛮好看的。只是我讨厌那个侏儒。算了。要开工了。晚上再出现。
作者: arabeske (arabeske)   2016-08-16 08:26:00
有人反控他诬告吗?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08-16 08:26:00
为甚不直接请新帐号呀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16 08:28:00
他有N个帐号了,都在没人的地方养大再出现我去跑法院那次,检查官是个年轻的女子,问完全部的人当场就说不起诉,不过还是有提醒我们自己以后小心靠!断句断在这是我没注意我大概算三百壮士比较后期去法院的,大概他前面的都搞不定后面就没继续了,我猜
作者: cyp001 (医生叔叔)   2016-08-16 08:36:00
PTT上真的什么人都有 大家平常笔战就算了 还告人咧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16 08:39:00
前期的人较衰吧,那时他烂诉的状况还不很明显其实我那次去法院,几个被告都异口同声的向检察官说他之前有烂诉的情形,检查官才知道检察官听到他告了几百人也很惊讶。只是好笑的是,开庭当时检察官拿出的提告资料,都证明了他当初口口声声说他没分身是假的,虽然大家早知道哪几个
作者: pttuser999 (陈大头)   2016-08-16 08:50:00
分身再养就好了 给些关键字好记忆发言方式比较实在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8-16 08:56:00
理论上是不用接受重审啦我记得接受水桶翻盘的时间已经过了我说特赦而且按照重审程序,应该是直接宋站方查分身应该不至于直接特赦?
作者: jevix (过气小菜尉)   2016-08-16 09:26:00
帮山哥推一下^^
作者: womf (魔兽)   2016-08-16 09:46:00
感觉像五十步笑百步
作者: csebbs (csebbs)   2016-08-16 10:45:00
石内卜不是应该效忠芬灵体吗?还是我认知有误?
作者: cyp001 (医生叔叔)   2016-08-16 11:00:00
楼上没把哈利波特看完
楼主: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6-08-16 11:25:00
楼上没看最后一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08-16 11:37:00
最后一集的前半段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6-08-16 11:45:00
不要因为立场不同而充满敌意,地狱猫告人的理由我觉得蛮合理的,而他提醒的出发点也是好意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8-16 11:47:00
所以大家还是像我那篇一样谈日本旅游就好了,不会吉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狮腹 赞叹蝨蝮)   2016-08-16 12:19:00
XD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8-16 12:20:00
或是像我底下歪楼那篇一样谈日本女优,这也不会被吉
作者: gauiugr (嘿嘿嘿)   2016-08-16 12:24:00
国冥党 冥尽党 其实敌意还好!私底下搞不好还不错,比较蠢的是网络乡冥!谴字用语!比上位还狠!哈哈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6-08-16 12:24:00
是小芬!萌萌达
作者: Beramode (Xeno)   2016-08-16 12:27:00
可怕可怕
作者: dragonjj (简简单单的伤过 就不算白)   2016-08-16 12:40:00
善意提醒给推 请乡民版众多加注意小心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08-16 13:22:00
谢谢山哥提醒
作者: julian30320 (就可王-赛潘安)   2016-08-16 13:26:00
地狱猫你这样算是断人家财路 不怕被吉吗
作者: ameno (缤芬)   2016-08-16 18:30:00
昨天不是不惜故意违规讨论板务而把程序正义喊得震天价响?人家也不过是要求程序正义重审,只有你可以,别人都不行?还有听说你这件是因为骂人‘畜牲’被告 你就故意掩盖真相嘛而且也一样 又是你可以告人 别人告你就说人家是讼棍 有事吗goetze骂板友‘垃圾’、‘黑心’、‘吠叫’,被告不是刚好?william2001骂板友‘有病’、‘不要脸’、‘干你娘’,甚至恐吓‘你来。恁杯杀人都没在怕了,你以为呢。’、‘我的个性和那个捷运杀人犯是差不多的’、‘我是直接开干型’、‘不要跟我讲法律啦。这社会是比强弱的。’人家不告你告谁?最后检察官待念是初犯且命令写悔过书,才轻放以职权不起诉。orange7骂板友‘动物’、‘他妈的智障’,被告很委屈逆?又造谣啊 政黑开板以来哪条规定讼棍行为要永久水桶?那你告人并得手和解金,算不算讼棍行为?须不须永久水桶?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16 22:33:00
这支是老帐号了~我想他也不在乎了就是了反正他在某次开庭就承认自己有讼棍的行为,没差啦
作者: william2001 (人间似水泊)   2016-08-17 07:44:00
唾弃啦。基本上我那个不是在恐吓。某人不要傻傻的。妈的。哪天真得逼我出手。我也不在乎是否会进监狱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8-17 17:58:00
你贴那新闻的动作本身就有制造不当连结的效果了这跟你的意图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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