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EETHOOOO (Frederic.乔治桑)
2016-08-15 18:06:26柯P所不敢面对的逻辑谬误
继上篇"大巨蛋 梭哈的艺术"
这回我又来了,一样不谈对错,纯论技术与逻辑。
1、逃生模拟,经过树下、踩草皮、马路都死,其它公共建物敢不敢用此标准?
2、未按图施工,先试算变更后一并送审,是建筑业界共业,同样标准台北市有多少案子
得停工,找个土木人打听一下,九成不夸张,结果就停这一个,上法庭不赔死才怪。
3、建筑安全设计是有依据的,是用科学算出来的,精算后不安全妳大可不给建照,不同
意设计变更,但现在无论是左移到右,还是两旁整合到中间变大,都被北市府选择性解释
成"凭空消失",这位都发局长不是门外汉,明知道眉角还蓄意误导,这样的心态不可议吗
? 林洲民妳做为学者的道德勇气到哪去了??
4、一个BOT案子赚多少钱,要看风险与经营成本,与货币投资的时间价值,不是凭直觉,
也不是50年加总后那么简单,没多少人有资格议论,否则要会计师干嘛?
5、大巨蛋选址罪在何方? 简单说,怪政府也怪人民,人民要巨蛋,政府没钱没屁股掏钱
盖,只能开标让厂商帮忙出钱,妳弄偏远鬼要来投,无法自偿,赔钱生意谁要做? 要怪选
址交通也要搞清楚逻辑。
6、大巨蛋复不复工,北市府都赔定了,就算拿回一点小钱,损失永远比不上厂商及外资
却步所带来的钜额耗损,标案没人标,就是降价或提高诱因,这就是厂商及银行加记风险
成本的结果。
小明家门前路边和后山各有一块地,整天吵着要游泳池,明爸没钱又要讨好孩子,找了厂
商BOT出地免出资盖游泳池,但得在前门闹区,还得让人经营贩卖部才有厂商来投,现在
签了约盖一半,妳吵为何要有那么多贩卖部,为何要在前门闹区不在后山? 小明该怪谁?
? 怪厂商?? 总归一句,怪妳老爸,没那卡称吃那泄药!!
要论断对错之前,先有基本逻辑观念,才能做有效的沟通与成长。
本来是很简单的逻辑道理,在高等教育普及的台湾还需要拿出来讲,还能吵成这样,甚至
我说这些还要被贴标签,只能说台湾人的公民法治素养真的太低,很难过自己的国家被民
粹翻搅成这个模样。或许PO这些会被当白痴浪费时间,只愿听得懂能接受能暗自
反思的人,能多几个算几个,台湾才有机会越来越好。
作者:
Landius (原来我是漆原派啊)
2016-08-15 18:31:00照共业走好像很有逻辑?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15 18:35:00隔行如隔山,这种共业只有建筑业的了解,根本是常识大一点的案子几乎都这样搞,行内都知道的事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15 18:37:00所以你的非是只针对大巨蛋?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15 18:39:00那我欢迎台北市的公共工程以后都这样搞,一有设计变更都跑
作者:
dragonjj (简简单单的伤过 就不算白)
2016-08-15 18:40:00共业?所以合不合法?不是别人闯红灯没被抓到不用罚,我闯红灯被抓包要罚,结果说别人不用罚,是共业啊,就让时间跑一会儿,看法院怎么判,另外小明例子很差,因为当初大巨蛋招标时,商场容积有规范的,是远雄又更改,一样,坐等法院判决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15 18:40:00完程度再继续动,看是你受得了还是我受得了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15 18:41:00要订出这标准,那就统一囉,是吧,我们看看世大运的工程有
作者: James0707 2016-08-15 18:42:00
你在八卦版贴出一样的,你500很轻松欧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15 18:42:00有没这问题嘿
人家可是丢变更申请书通过才盖的500不轻松欧,人家吃了一篇退文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15 18:43:00我怕你台北市政府会先倒事实上就是又要变更,又不给工期,才会有这种共业真正的问题还是要工进转政绩跟有交待。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15 18:48:00我作过幸福城市的公共工程,为了陈菊一句工程完成率,直接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15 18:49:00砍一半以上的工期
巨蛋是台湾第一次盖的,审查标准也是各栋分开要求一个全区容留的标准很难吗?所以你第一点扯其他公共建筑就错了,这不是KMT的烂论点吗?XD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6-08-15 18:54:00要拿同样标准去验北市府准备拿来当开幕典礼的北市田径场柯p就已经不敢了 还有什么好说的?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15 18:54:00楼上有趣!!人家在讲标准不合理,你在说什么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15 18:55:00%我是说pagen
台北田径场旁边是有黏着一个商场喔?地下有两层停车场吗?就跟你说巨蛋是复合性的建筑体,台湾跟本没有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15 18:57:00根本在回避问题,我就问,为什么逃生时踏过草皮会死?
审查标准,ㄧ直扯什么田径场啊,扯市政府也来做公安标准真的很无聊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15 18:58:00台湾那一块市区内的草皮有这种杀伤力?敢讨论不?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6-08-15 18:59:00扯复合性建筑才是混淆视听 他又不是每栋都绑再一起..北市府硬要通通一起算 每个都满人来算 这没有诡吗?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6-08-15 19:03:00不敢正面面对问题吗??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15 19:05:00又在逃避问题,草皮的事不回答?人家说的驱吉避凶在说啥你有研究吗?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15 19:07:00%因为柯市府的设定是人一逃出巨蛋就在安全区不动影响救灾跟后续逃生,但建筑师说人逃出来后会驱吉避凶的散去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15 19:09:00你觉得谁有理?摸摸自己的良心
作者:
basta (basta)
2016-08-15 19:09:00柯P现在自己都不提那神奇的模拟结果了,就别再讨论了吧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15 19:10:00哇靠!叫你面对问题叫跳针,这样就天下无敌了我看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15 19:11:00建筑师在讲的驱吉避凶你们真的都没看耶
但很抱歉 熊从头到尾声明都在装死 也未进行改善的意愿...不出事都好说 但出事 帐要算在谁的身上...
作者:
basta (basta)
2016-08-15 19:13:00要改善的前提是,要求改善的东西要合法合理吧光是初始12万人的疏散条件就有问题了,君不见去年到现在
作者:
basta (basta)
2016-08-15 19:14:00柯P要求大熊改善的东西,好像前面跟后面都有在变喔!那个初始条件跟边界条件太离谱了,柯P团队现在自己都不提了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6-08-15 19:15:00北市府如果这么站得住脚 远雄老早就跪下来求了..
不要说别的 k档执政 监院提出的39项缺失 熊有鸟吗?
作者:
basta (basta)
2016-08-15 19:17:00你确定没有改? 还是柯P团队一直在放消息说没改?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6-08-15 19:19:00有没有人可以算一下从年初到现在柯p给了几次最后通牒?
作者:
basta (basta)
2016-08-15 19:20:00有一批通牒好便宜
奇怪 不按图施工 法院 甚至监察院都认为停工处置合理
作者:
basta (basta)
2016-08-15 19:22:00监察院弹劾民间企业?
监院提过的 39缺失 ... 还是在k档执政阶段...
作者:
basta (basta)
2016-08-15 19:24:00这是监察院官网,关于39项缺失纠正的新闻稿台北市政府多次向监察院函复大巨蛋案改善情形,惟仍有下列2惟仍有下列2项缺失:
蛆恶心就是这样 约k档签的 缺失k档任内提的 结果嫌擦屎姿态不够优雅...
作者:
basta (basta)
2016-08-15 19:25:00原有的39项-目前仍有的2项=39项完全不理你确定屎不是柯自己拉出来后抹到别人屁股上的?
熊剩余 2项有改吗?合约当初若签的好 怎还有39项缺失...源头不就是合约 当初拟定过程就有问题...
作者:
basta (basta)
2016-08-15 19:29:00去问柯P改了没啊,反正改了37项都还剩39项,有改也等于没改
作者:
basta (basta)
2016-08-15 19:30:00是啊,写字都不准用立可白,你先做到给大家看再说老是跳这种无用的逻辑,你去看监察院的官网,跟柯P团队的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8-15 19:31:00你的论点并不是单纯化,而是故意忽视不利远雄的部分
作者:
basta (basta)
2016-08-15 19:32:00乱放话带风向,就知道这个团队最后通牒可能还没下完
简单讲: 熊要求利 对交通安全疏散等问题都是次要...
作者: hiroki03 (希洛祈) 2016-08-15 19:34:00
不只剩37项吧,那39项是关于合约的纠正,合约还没改耶还有原PO那篇梭哈的艺术,不是早就被八卦砍文了吗?
合约都签死 . 政府也只能要求业者改善 ... 熊不改也拿他没皮条拉...征结点都说几次了 废蛆只会无限跳针 去感谢马英九吧!
连结那两项就是要修改合约的部分,难怪装死你内文有看吗?还是赶紧google一下出来献宝?
作者: hiroki03 (希洛祈) 2016-08-15 20:03:00
我刚看一下监院之前提的纠正,有人误解很大根本不是什么“已经改了37项”监院2009年提的纠正分类为3大点,而楼上的连结中监院说惟仍有下列2项缺失,监院指的2项缺失其实就是指2009年提出的3大点中的第2点和第3点而该连结所提的第2项缺失 2.该计画案“兴建营运契约”其实这项就是大家习惯称呼的39项缺失所以根本不是什么39-2=37...你连分类都搞错了纠正报告里,2代表的是2大项,39代表的是小项39不能去减2,反而39小项还包含在2大项里面
作者:
beanseven (beanseven)
2016-08-15 20:49:00请问你复制贴上领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