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的马关条约可是大清请美国律师去草拟的,
乡民都知道,西方国家在处理这些对外条约时,用字都相当地严谨,
所以,当时在签这个条约时便有中英日三版本,但以英文版作准。
对那时的国际法来讲,马关条约是相当合法的条约
若是用现代已修改过的新国际法来看当然会不合法,
但不影响马关条约在那个时候的合法性。
再说经过二战后,日本签下了旧金山条约去放弃对台澎的主权,
这时就算ROC片面宣称马关条约废止也没有任何意义。
因为一切以旧金山条约为准。
日本:我都没有台澎的主权,你跟我讲我们之间的契约废止也没用。
东西在美国身上,去找他。
那为何要宣称马关条约不合法?当然是要巩固中华民国统治台澎的正当性
巩固蒋氏政权在台的合法性
(小蒋还蛮怕日后被台湾人把他们带来台湾的军民报复和失去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