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总:罢工应由企业工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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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日报
中华民国工业总会(简称工总)昨与总统蔡英文会面,建议修改《工会法》
,政府应参照英、美等国,罢工权由企业工会执行,而非职业工会,获劳动
部允诺将研议,未来若依工总建议完成修法,日前因外部职业工会决议,导
致华航空姐的罢工事件,将不会重演。
现行《工会法》规定,工会分为企业工会、产业工会、职业工会等三种,企
业工会是由同一公司或厂场劳工组成,产业和职业工会则可由跨公司的劳工
筹组。《劳资争议处理法》规定,工会经法定程序即可发起罢工,未限制发
起工会类型。
劳动部指出,目前正在研修《工会法》、《劳资争议处理法》、《团体协约
法》等劳动三法,劳资有不同意见,劳动部会听取各方建议,纳入修法参考
。但官员说,台湾重大罢工案件相较于国外不多,很难指称劳方有滥用罢工
权,是否限缩罢工权,须再审慎考量。
工总秘书长蔡练生表示,华航空姐罢工事件,竟由外部职业工会决定罢工,
相当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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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的态度看起来很不明啊
不过,如果连职业工会罢工都要修法禁止
这于是打小英的脸
小英当初可是支持花航职业工会发动的罢工喔
劳动部敢这么做的话
就永远别想把资动部这个标签撕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