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闻] 1例1休草案漏洞 劳动部坦承创造无薪假

楼主: creative (创新)   2016-07-03 17: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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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eathdecay (AZOTH)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1例1休草案漏洞 劳动部坦承创造无薪假
时间: Sun Jul 3 17:40:53 2016
中国时报
1例1休草案漏洞 劳动部坦承创造无薪假
行政院昨拍板定案《劳基法》2.0版修正草案,但已有劳工法界学者、劳工实务界律师指出
草案漏洞,认为修法草案中,未将新增加的“休息日”名词入法、未约定要比照例假日给薪
,可能被不肖雇主利用、创造“合法”无薪假,疾呼在草案拍版前应审慎考量。
劳动部官员指出,目前已签订的劳动契约不会因《劳基法》条文变更而受到影响,不能因为
正常工作时间的修正,作为减少劳工工资的事由,但若是在修法后新聘雇的全职员工,确实
有可能会受到休息日未强制规定要给薪的影响,只要薪资符合基本工资,雇主可以在劳动契
约上约定休息日不支薪、且不违法。
“(劳动部)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如果不同时修改39条规定,谁保证劳工一定拿得到2又
1/3?很可能最多1又1/3。”文化大学法律系教授邱骏彦在脸书上谈到,《劳基法》第39条
中,如果不同时修改成“第36条所定之例假、休息日...工资应由雇主照给”的话,可能会
有雇主刻意在休息日不发给薪资,可能会发生在新聘员工身上。
现行《劳基法》中,只有分全职劳工、部分工时劳工,只要高过最低工资,没有约定雇主该
如何计薪,因此,坊间不少企管顾问公司多会透过计薪方式来取巧。
在实务界近25年的劳工律师蔡瑞麟指出,这情况会特别会发生在“以日薪计酬”的全职员工
身上,原本这类员工受39条保护,可以拿到完整的7天薪资,但是修法后,雇主只要在劳动
契约里加上“休息日不支薪、出勤给予加班费”这类文字,每周将会少付1天薪资、1个月就
能少付4天;也就是说,同样日薪1200元的全职员工,修法前的受雇者可以月领3万6000元、
修法后受雇者薪资缩减成为3万1200元。
不具名的企管顾问公司表示,越来越多雇主透过旁门左道来钻法律漏洞,“能少给1天薪资
、就少给1天”,像这次没有明文规定休息日要计薪,就是个很明显的后门。这类日薪制的
全职员工常出现在进出口贸易、百货零售等排班制的行业,现在更泛滥到餐饮服务、派遣人
员身上。至于劳工要如何辨别,他说:“如果因为这个月排班周期导致多休假而扣薪,就是
被雇主认定为日薪制的全职员工。”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703002822-260405
虽然是是狗报
但是讲议题的律师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吧
现在中央对这个问题进退失据,赶快撤掉吧
那些护航的立委风向看准一点吧
作者: victoryman (圣立祐 彭马利哥)   2016-07-03 18:11:00
资动部 0.0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7-03 18:19:00
跟我想的一样...无法明确指出“休息日”就会强碰到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6-07-03 18:58:00
无薪假本来就是民进党的陈菊首创,现在只是发扬光大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07-03 18:58:00
非全职本来保障就没全职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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