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各位要用“防灾”的理由来都更别人家,请先看相关讨论。
>> 尤美女立委:
https://www.facebook.com/yumeinu/posts/1280614835287732
事实上,将“都更”与“防灾”绑在一起讨论,就已经是错误的出发点。所谓“防灾型都更”只是一个迷障。现在风风火火要都更的地方,都是没有迫切防灾需求,但“有利可图”的地方(如前阵子越演越烈的敦南诚品);而真的有防灾需求而需要都更的地方,往往因为无利可图而使财团兴趣缺缺,因而迟迟无法都更。
>> 环保署副署长 詹顺贵: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219/35650609/
如果我们回头检视1999年规模7.3的921大地震与2002年规模6.8的331强震,固然均造成全台严重灾情,但如进一步检视倒塌或严重毁损的建筑物型态,尤其是台北、新北二市毁损的建筑物,会发现竟然几乎都是当时兴建约10~20年10到14层建筑的大楼。内政部认为屋龄在30~50年,亟需防灾都更的老旧公寓,反因低矮且连栋而较耐震,并无明显灾情传出。
>> 铭传大学都市规划与防灾学系 副教授 吴杰颖
http://goo.gl/XpjyRe PDF
为了推动都市更新,容积奖励是最常见的诱因。容积奖励后的开发,楼地板面积增加了,通常引进更多人口入住,造成更新区人口密度与土地使用强度均增加。2010年内政部建筑研究所的报告指出,人口密度与土地使用强度是造成都市地区洪患的主要原因,因为人口密度增高、土地使用度增强,将致使透水铺面的面积减少,造成迳流量增加,导致洪患的频率增加。
“防灾型”都市更新,应当考虑“全灾害”(all-hazards),特别是近几年愈趋严重的水患问题。否则,“防灾型”都市更新可能更不防灾。
>> 铭传大学建筑系/建筑与都市防灾研究所 副教授 王价巨
https://goo.gl/JEQLTz
国土规划、区域计画、都市计画没有分别回应灾害潜势的状态来分配不同精度的土地使用,根本不可能避免灾害冲击,下一个层级只是在不良的基础上补救。如果都更只是继续在现行的区域计画及都市计画之下打转,却寄望透过建筑层次来减少灾害冲击,无异缘木求鱼。只从街廓或单一建筑基地永远无法解决问题,因为建筑是整个空间处理层级的最末端,只能追究偷工减料或是结构设计错误,根本不可能有效的从源头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