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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都会〉鉴定海砂屋 “合家欢”拟5日断水电
2016-07-02
〔记者钟泓良/台北报导〕内湖区合家欢社区九二一地震后被鉴定为海砂屋,其中两区已
自力更新改建,但富贵区因有不同意户而迟未改建。经重新鉴定后,该区仍符合海砂屋拆
除要件,北市府给所有权人一个月改善期,至七月四日前若未自行拆除,将依法强制执行
,台北市建管处表示,暂定五日断全区的水电、瓦斯,是否会强制拆除待市长柯文哲核定
;意即这将是柯任内核定第一起强拆。
是否会强拆 待市长核定
不同意户廖太太表示,并非认为海砂屋不危险,而是都更未协调完成。上周有跟市府协商
后,同意会搬家、拆除,希望市府可以给他们搬家的时间;但没有想到市府会这么强硬地
用《建筑法》第八十一条对待老百姓,过于严苛,“我们不是杀人放火”,心里有点不舒
服。
同意户王先生表示,海砂屋很危险,但因为几户不同意户,都更改建延迟了十八年,认为
北市府本身有强制力,要强制断水电、瓦斯是没有问题的。
建管处发言人洪德豪表示,建管处先断全区的水电、瓦斯,盼不同意户能够配合自行拆除
,若仍无动作,建管处相关的拆除作业都已准备好,只要市长一声令下就能执行拆除。他
补充,若真的拆除,合家欢社区将为柯文哲任内第一个核定强制执行的海砂屋,但并非任
内第一个拆除的海砂屋,去年三月即已拆除郝市府任内核定的凤凰华厦。
至于为何北市府之前均无法强制执行,都发局解释,合家欢社区在九二一时就被认定为海
砂屋,但海砂屋基准认定调整,因此未达强制执行基准;住户今年四月再委外土木技师公
会鉴定,确实达强制执行标准,北市府才发文要求不同意户于七月四日前完成自行拆除。
北市府上个月提高海砂屋未依限停止使用罚锾基准,也将祭出《建筑法》第八十一条,认
定该处危害公安,要求限期自行拆除,如未自拆,将依法强拆,并断水断电。都发局也考
虑祭出《建筑法》第九十四条,“停止使用或封闭之建筑物,非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
否则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处卅万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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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强拆的我就百分之百支持,都给你多久时间搬家拆屋了还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