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联合/袭警是一种“言论自由”?

楼主: YusaAoi (YusaAoi)   2016-07-01 20:27:52
联合/袭警是一种“言论自由”?
蔡英文总统把“司法改革”列为新府施政重点,强调要回归“人民的司法”,解决不公,
强化人民的信赖。但在推动这项伟大的改革工程之前,请先回答一个小小的问题:打警察
,能算是一种“言论自由”吗?
大问题都始于小地方,司法失去人民信任,也是如此。太阳花运动期间,立委林岱桦想要
带一名日本媒体记者进入被学生占领的国会议场采访,在门口遭到驻卫警阻拦;双方发生
口角冲突,林岱桦愤而朝执勤警员胸口挥了一拳。事后有民众向北检告发,北检依“妨碍
公务”罪嫌起诉,上月台北地院判她无罪;北检对判决结果不满,最近提出上诉。
林岱桦愤而袭警,或许只是一时失控,并非刻意伤害对方;但警察执勤代表的是政府公权
力的执法界线,能因遇到立委就腿软放水吗?难道,即使挨打也应忍气吞声,自认倒楣?
事实上,问题核心不仅在林岱桦的身分或公权力的不受尊重,而在法官对此案的和稀泥态
度让人忍无可忍。法官判决无罪的理由是:林岱桦是在议场内行使立委职务的“适度意见
表达”,属于“言论免责”的保障范围,国会的自律原则应该尊重;且林岱桦带记者进场
并不违反议场管制规定,员警没有理由阻挡。
这些判决理由,不仅强词夺理,更是歪曲事实践踏法治。第一,当时学生以占领议场瘫痪
国会,会议早已停开,林岱桦带外媒前往现场只是为凑学运的热闹,哪里是为了议事?第
二,冲突地点是在立院门口,林岱桦根本未踏入议场,这也与行使立委职务毫无瓜葛。第
三,立委获有“言论免责权”,是为了保障其质询的自由;但推打警察已涉及肢体暴力,
且林岱桦是主动攻击而非基于自卫,法官居然还敢套用“言论免责”之冠冕使其免罪,简
直是明目张胆地欺世盗法。第四,学生占领国会已使立院处于紧急状态,员警若不在现场
维持秩序,随便让民众进出,立院秩序和学生安全都可能受到损害;但法官却说员警没有
理由阻挡,这种话出自司法人之口,让人吐血。
我们不知道,究竟是林岱桦的立委身分,或者是太阳花学运的光环,或者是政党轮替的因
素,而导致法官掰出这么牵强的理由来为林岱桦脱罪。但可以确定的是,法官心中若有一
尊司法天平,如果脑中没有那么多奇怪的政治考量,绝不可能写出这样的判决书来。推打
警察不算严重暴行,却是无视法治公权力的表现;然而,法官要援引“言论免责”来粉饰
太平,把根本没开的会说得煞有介事,甚至责指警察不该阻挡立委带人入内,反而暴露了
自己的心虚,也蹧蹋了司法尊严。
民进党动辄指控“法院是国民党开的”,但看到北院这样的判决,人们不禁怀疑法院也“
政党轮替”了,否则,为何一碰到绿营立委就转弯。法务部长邱太三最近向检察官发出公
开信,要求“检察办案团队不能有害群之马”,起诉不能浮滥;却遭检察官群起反呛,认
为他没有抓到改革重点。的确如此,新政府谈司法改革,若只能将目光放在检察官的起诉
举证责任,恐怕无法抓到要害。事实上,许多民众深感不满的,是那些躲在“终身职”及
“独立审判”大旗下苟且因循的恐龙法官,日复一日地腐蚀司法正义,却无人可奈他何。
从林岱桦的案子看,这位恐龙法官的判决理由,人们咽得下去吗?我们当然支持检察官再
上诉,也等著看下次的判决将说出什么道理。
如果立委打警察可以因言论自由而脱罪,那么,华航空少谎称总统专机有炸弹一案,恐怕
也该无罪开释。因为,空少并没有采取实际行动,而且他是为了更高的空服员罢工理想而
发,不是吗?如果认为这样的诡辩不能成立,请问,为什么林全可以撤销对太阳花学生的
告诉,却置因执行公权力而被告的警察于不顾?
http://udn.com/news/story/7338/1799052
法官是谁?可以弹劾吗?监察院的监委在做什么?拿了纳税人付的薪水为什么不做事?
这种袭警的恶劣行为,就算是一般有常识的人都知道是违法的,法官自己利用法律漏洞故意
放过这个立委,让我们不得不怀疑,是谁拿了好处?
作者: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6-07-01 20:32:00
废文
作者: GO5   2016-07-01 21:11:00
这篇写的太慢了,我看完林立委代桦的判决书后就去她fb呛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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