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一例一休的症结点

楼主: mstory (m的故事)   2016-06-29 20:51:03
我很好奇一件事
如果是领底薪的
其他靠很奇怪的什么加给之类的
那请问一下这时候的休息日的加班费要怎么算?
是用底薪去计算加乘吗?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6-29 20:54:00
一休甚至平常的加班费这个就是靠:“底薪”来换算的,并非是以“基本时薪”来换算
作者: garry5566 (欧洲贵公子)   2016-06-29 20:55:00
yes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6-29 20:56:00
除非 劳基法中的恶法之一 “基本月薪”拿掉,剩基本时薪(俗称:时薪制)才会用基本时薪换算...(不过拿掉基本月薪=比要了惯老板的命一样)拿掉 基本月薪 通用基本时薪(时薪制).应该会比让惯老板给劳工两例+七天假更跳脚基本月薪←是劳工和劳团主要想拿掉的恶法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话)   2016-06-29 21:04:00
别听楼上虎烂,劳动部的算法是要加上那些经常性津贴但法院多数法官接受“底薪”不过这底薪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6-29 21:08:00
madaniel我虎烂??你要不要听现实社会的!还有劳团之前询问资动部过后.资动部的回答要听吗?劳团:请问资动部 低薪过低基本月薪算不算违法?资动部:有点走漏洞之行为,但是不违法...资动部都挂保证 “不违法”了!madaniel大大说的是 那是资动部用来骗白痴用的,不然早就像我说的拿掉“基本月薪”这条了!还卡在这干嘛?!
作者: hagousla (会痛的)   2016-06-29 21:18:00
madaniel自己多做功课啦
作者: MADAOTW (MADAO)   2016-06-29 21:31:00
之前不是有大大算过了 20008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话)   2016-06-29 21:31:00
那句话去如果有案例,告劳动部基本上不会输好好做功课吧http://tinyurl.com/jurzlwx我知道你们看不懂劳基法,很亲切的贴解释~加油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6-06-29 21:41:00
今天某年代节目某黄姓名嘴贴了某航空员工的薪资单 本薪15xxx但各种奖金 津贴 实拿60k多
作者: sunyeah ( 汤元吗)   2016-06-29 21:44:00
对 空姐也是这样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6-06-29 21:44:00
补充 含年终奖金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话)   2016-06-29 21:49:00
计算加班费低于20008为基准的话就可以检举了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6-29 22:07:00
madaniel大大 我在跟你说 劳检局还回一句话:只要劳工领超过基本月薪也是合法的你知道吗? 不然我干嘛..把基本时薪和基本月薪拿出来讲...这是并存的领超过=劳健保..等等一些 只要符合20008就过关了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话)   2016-06-29 22:10:00
所以我贴的看了吗?靠腰喔~阿不就讲的跟我一样?点在于经常性薪资是多少,你很爱讲底薪,还写文章用15000算,我打你脸底薪在低,算加班费不得低于20008最低薪资规定。你现在转弯用20008跟我讲?法院,劳动部的解释争点一直在经常性薪资的定义,是底薪+固定津贴还是只有底薪。既然要算20008为基准,那个底薪15000就是写好玩的,要计算时的底薪不能低于20008最低薪资,o k?好,法律上实务上的底线是最低薪资20008,你现在喊要废除这最低月薪是怎样?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6-29 22:20:00
madaniel你搞混了!基本月薪不等于惯老板的基本底薪...你一直扯 基本月薪=惯老板会给的基本底薪你知道废除 基本月薪 才是真正的对劳工好知道吗?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话)   2016-06-29 22:22:00
我贴的你看过没?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6-29 22:22:00
基本月薪废除=基本时薪通用=加班费算法时薪*1.33or1.66甚至2倍而且这个并非我个人提倡,整个劳团都在提倡这是劳团心中 最想废除的恶法中的恶法一但这个废除 本肥个人估计 依照现行12h制劳工,薪资应该不会那么惨40k起跳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话)   2016-06-29 22:27:00
你一直搞错的就是劳动部认定劳基法的经常性收入是固定的总total,他不管你是用什么名目加到那总total。他只看固定收到的大于等于最低薪资,你那边要讲成底薪加XXXX他随便你,但标准就不能低于那个。你一直在名词乱用,一下子把定义不同的公务人员例假跟劳工例假混用,现在是把公司作帐名目的底薪跟劳基法最低薪资混用,很惨。劳团劳团,我贴的是劳动通讯,你讲劳团是脸凑到我手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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