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洪素珠除了态度不对,她的观念有错?

楼主: hmnc (香菜党终身党工)   2016-06-15 10:05:07
※ 引述《Mark0529 (神)》之铭言:
: 素珠事件
: 对一个老人家大吼大叫
: 还要人滚回去
: 这当然是不对的
: 因为遣送难民要有正当法律程序
: 但撇开他的恶劣态度
: 请问她的意识形态
: 哪里有错?
: 台湾在过去是日本的合法领土
: 而中华民国也从未合法取得台湾主权
台湾在“过去”是日本合法领土
但是那已经是“过去”了
至于中华民国
好吧 就算真的可以翻出历史文件
证明中华民国拿到台湾主权真的不合法
然后呢?
然后有什么样的法律强制力
可以把中华民国赶出台湾?
如果这个“不合法”证明完之后
还是没皮条 那证明这种不合法有何意义?
喔,对了
不知如果现在去问蔡英文
“中华民国在台主权合不合法?”
看看小英会怎么回答试试
: 而这些难民也因为过去的省籍保障制度
: 要当军公教比一般台湾人容易
: 这有说错吗?
: 这些难民
: 有替台湾澎湖打过战争吗?
: 为什么我要缴税养他们?
所以我们还应该怪中共太仁慈
竟然过去几十年没有真正武力犯台
让这些人没有机会替台湾澎湖打仗对吧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6-06-15 10:06:00
台湾过去是清朝的领土 更早是明郑.荷兰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6-15 10:07:00
“交给现在的台湾居民决定”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6-15 10:10:00
那一篇我觉得是反串 原po太认真了
作者: 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   2016-06-15 10:22:00
问美国喇干
作者: Beramode (Xeno)   2016-06-15 10:45:00
小英:大家坐下来想想看
作者: bbo40453 (祐!)   2016-06-15 10:53:00
脸皮好厚
作者: ca1123 (It ain't over)   2016-06-15 11:19:00
国民主权原则呀,公投通过把中华民国赶走就是法律效力
作者: pbdragonwang (pbdragonwang)   2016-06-15 11:57:00
如果公投没过呢?
楼主: hmnc (香菜党终身党工)   2016-06-15 12:02:00
如果要公投,也不用扯什么中华民国主权不合法甚至最后可能还得在中华民国的法律规范下办公投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6-06-15 12:42:00
就和冲绳现在属于日本是同道理
作者: qwilfish (XXXXFISH)   2016-06-15 13:32:00
的确没办法证明不合法 因为老美说它合法就合法
作者: Mark0529 (神)   2016-06-15 16:44:00
你觉得我的论点不合理,可是却不反驳我,好奇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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