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有人还是不懂中日和约
那就好好讨论一下:
1.旧金山和约与中日和约关系
“旧金山和约”
第4条规定日本与放弃各领土之行政当局商订特别处理办法;
第26条规定日本准备与对其作战但非该和约签字国的国家订立一与
该和约相同或大致相同的双边条约
所以中日和约就是以旧金山和约当依据来协商签订。
2.中日和约
后来日本不承认
日本不承认中日和约时台湾已经回归中华民国二十几年了
依联合国“维也纳条约法公约”(Vienna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reaties)
第70条的规定,当事国在条约终止前经由实施条约而产生的任何权利、义务
或法律情势均不受影响。中日和约早已经在民国41法年(1945)8月5日
法律上履行完毕生效。
3.日本后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中日和约
那干我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