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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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国定假日争议,源于今年(2016)1月1日起,《劳动基准法》法定工时由双周84小时
减为单周40小时,但行政院“配套”修正《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砍劳工七天国定假日
。在政党轮替前,国民党政府末任劳动部长陈雄文坚持砍这七天假,不惜在国会舌战立委
,也引发劳工激烈抗争,立法院则在4月8日院会上决议退回此案。
新国会退回马政府的砍七天国定假案,被部分人士肯定为是民进党所带来的“新气象”,
但在五二○政党轮替后,蔡英文政府的新任劳动部长郭芳煜倾向透过将劳工“七休一”改
为“一例一休”(即每七天有一天是“例假日”、一天是“休息日”“例假日”必须放假
;“休息日”则可经劳方同意后出勤,需给付加班费),作为砍七天国定假日的“配套”
,换句话说,七天国定假日,还是要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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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周工时若改成40小时,与周休二日有何不同?看起来好像一样.......
一例一休?
以前就算是例假日,也是可以工作,要给加班费,或是另外找时间补假,
现在改成一天是例假日,一天是休息日,出来上班,同样给加班费,这跟
周休二日有何不同?
现在应该要担心的是雇主要给加班费,结果没给,应该要有个窝里反条款
,鼓励劳工检举没有依照劳基法的雇主,违反的雇主,要返还劳工的加班
费外,还要加倍罚款,一半罚款用来当作奖金,给检举的劳工,还要保障
检举人的个资不会外泄,且就算外泄,雇主也不得报复检举的劳工,否则
,再加倍罚款。
总之就是
罚到雇主不敢苛扣劳工的加班费,
奖励到劳工勇于检举,就算靠检举无良老板的奖金维生也无所谓为止。
没这配套措施....雇主就常会失忆,忘记有加班费这回事....
※ 引述《deann (古美门上身)》之铭言:
: 民进党果然比国民党还偏资方哩 说好的周休二日哩 根本虎烂
: 一例一休 跟 两例假 到底差在哪里
: 有兴趣的人可以看看 http://www.mol.gov.tw/topic/3067/5991/6009/19250/
: 简单来讲 例假日是 劳工的 老板除非不可抗力才可以叫劳工上班
: 休息日讲好听是劳资协调 但事实上就是老板叫你签同意书 你就卖身了
: 改成休息日对产业界的好处就是 我可以叫你星期六来上班阿 但并不是一定
: 要给你加倍的薪水 反正我以后给你补另一天休息日就好 类似弹休的概念
: 但老板以后等到出货没那么赶了 反正就叫你把之前的休息日放假放掉
: 如果休息日跟例假日 意义上一样 为什么 民进党不直接改周休例假两日
: 而是要改成一休一例哩 想想也知道 休息日并不一定要放假
: 雇主也是可以用其他手法调整你的休息日
: 简单讲 还是开了个巧门给雇主来玩 不过现在看隔壁板风向就是
: 喔 反正有改了啦 大家有得放就不错了 民进党 好棒棒阿
: 最好笑的是 这种事情应该是要找劳工代表一起协商才对
: 结果就是民进党片面找那些产业界工商界协商 而不是问过劳工的意见
: 这种民进党跟 吱吱讨厌的国民党 感觉有九成像 都是资方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