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转录] 洪健益 大巨蛋诉讼的代价真是市民之福?

楼主: wenge321 (wen)   2016-05-25 14:23:41
※ 引述《jenlei (大帅哥)》之铭言:
: 民进党议员洪健益表示不论未来
: 走合意解约还是迳行解约都要
: 走上诉讼,大巨蛋势必变成烂尾楼
: 一拖就是好几年真是市民之福吗?
: 此外市府的公安的标准在法官前真能站得住脚?
: http://i.imgur.com/dIRsZGO.jpg
: http://i.imgur.com/OoHbe4u.jpg
: https://is.gd/1v2p3g
: 大巨蛋专案报告中.....
: 市府主张以远雄三重大违约缺失为由依契约精神迳行解约:
: 1. 施工进度严重落后
: 2. 工程品质重大违失-未经变更设计,擅以变更后之图样施作
: 3. 未完成兴建及取得使用执照
: 但值得市府仔细评估思考的是
: 未来解约一途无论是迳行解约还是合意解约 都难以避免诉讼一途
: 而市府所认知的“重大”缺失在法官认之中是否真能构成“重大”的标准
: 而诉讼一途旷日废时,恐难以在柯市长剩余的两年多内结束
: 这段期间要继续放任这颗耻辱般的烂蛋继续长草养乌龟吗?
: 而诉讼策略上,当远雄提出假扣押时,市府要拿多少笔土地跟资金来赎回保证金?而这些
: 土地在诉讼期间亦将不得动弹,这又会让台北市陷入多大的建设停滞期?
: 一旦诉讼启动,北市府要付出的代价除了金钱、更有政府的威信与城市发展的阻碍
: 如此代价真会是市民之福吗?
推文中有人贴出 去年议员联署解约名单
洪大议员是被代签吗? 还是时空环境不同?去年解约就不会走诉讼程序?
http://i.imgur.com/mMXxaxn.jpg
另外有人推文
→ hong888: 市府一定输的啊,缺失1和3重复,公共工程的常态 05/25 12:39
→ hong888: 缺失2,可以申请变更图面,或迳依图面改善 05/25 12:40
→ hong888: 请远雄改善+罚款,无法强制解约 05/25 12:40
柯P脸书都把过程告诉你 你还搞不董某雄在摆烂跟你耗?
大巨蛋的设计从最初的3栋建物到现在的5栋建物,建筑面积、建蔽率大幅增加,防灾避难空
间则大量减少。远雄甚至不按图施工,造成公安疑虑。远雄自己送件至台湾建筑中心,审查
大巨蛋园区的防火避难性能,已超过一年,也没有通过,所以怎能说是北市府私设刑堂。
监察院在民国98年针对契约提出39项的纠正,远雄以拖待变不愿处理,造成大巨蛋至今难以
解决的后果。但现在的台北市政府不会躲避问题,会积极面对处理。
大雄不处理问题所在点,就是用搞政治手段跟你耗,
用关系、用媒体、用金脉,来跟柯p斗~
议员不挺没关系啦,趁早看破这些议员手脚~
下次议员选举换血刚刚好
作者: agwolf11 (蠢蛆蛆)   2016-05-25 14:26:00
很多议员都是吊车尾的在那边乱
作者: yisdl   2016-05-25 14:27:00
怎么蛆仔死都不面对消失的楼梯?
作者: hong888 (赖神劝童)   2016-05-25 14:27:00
同意啊 市府官司的利基点就是"不按图施工"和"工程延误"啊
作者: yisdl   2016-05-25 14:28:00
消失的楼梯 会影响公安即可
作者: hong888 (赖神劝童)   2016-05-25 14:28:00
但远雄的利基 就是柯P你来乱啊,拆商场拆蛋就不是改图面?
作者: yisdl   2016-05-25 14:29:00
远雄不配合修改或盖回来 那错的是谁 还用讨论吗?打官司打的是公安 不是拆商场远雄光拒绝配合盖回楼梯就说不清了
作者: Landius (原来我是漆原派啊)   2016-05-25 14:30:00
大熊就是要柯P跟着下去C吧?
作者: hong888 (赖神劝童)   2016-05-25 14:30:00
再来就是不按图施工,就能不花半毛钱的把投资300亿的民间企业赶走,不符比例原则...这是远雄的利基
作者: yisdl   2016-05-25 14:31:00
为何未经同意就删减楼梯? 未何拒绝配合盖回或送审?拒绝配合啊 远雄没有理由拒绝配合盖回楼梯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5-25 14:32:00
蛆蛆:市府拿100年工程图就是错误了!人家(大熊)早就有送102年工程图.而且有过(真正答案是一部分送审有过而已),所以要拿102年的工程图来勘验才对
作者: yisdl   2016-05-25 14:32:00
公共安全 没有什么比例原则 除非远雄同意配合盖回楼梯市政府也有给远雄一年半改善 这比例很足够了远雄必须捍卫 为何拒绝配合盖回楼梯我想不到 在影响公安上 远雄有任何不配合办理的本钱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5-25 14:34:00
yisdl 别跟蛆蛆们说那么多了!反正他们认为“违建”是合法der!!
作者: hong888 (赖神劝童)   2016-05-25 14:35:00
对啊 楼梯可以盖回来,图也可以改,所以法院要判解约的可
作者: yisdl   2016-05-25 14:35:00
市政府是主管单位 有理由要求厂商按图施工 而不是罚钱了事
作者: yisdl   2016-05-25 14:36:00
但远雄不配合办理合法施工啊 市府给他们复工才是渎职若远雄愿意配合修改盖回 那市府就站不住脚 但远雄拒绝啊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5-25 14:38:00
又在脑了!光是“违建”在加上工程大延宕大熊就站不住脚了!
作者: yisdl   2016-05-25 14:38:00
难道柯文哲该违法放水 给违法的厂商 态度恶劣 死都要违法施工的厂商续盖?
作者: yisdl   2016-05-25 14:39:00
熊粉请解释 为何远雄拒绝配合把楼梯还回来?远雄必须证明删除的楼梯是合法施工 不然远雄要拿什么说服法官?拒绝配合按图施工 这种公然违法的厂商 有什么理由说服法官他们能盖好巨蛋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5-25 14:43:00
是MA19还是豪小兵向大熊保证“违建”是合法的,大熊就能继续玩了呦^_<!!
作者: yisdl   2016-05-25 14:44:00
更别说什么比例原则 市府要求他们合法办理 厂商拒绝配合请问要怎么做?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5-25 14:44:00
不过要是有这样的人就是大熊的于文了
作者: cyp001 (医生叔叔)   2016-05-25 14:44:00
目前的情况打官司柯P会输 因为他代表"北巿府"
作者: cyp001 (医生叔叔)   2016-05-25 14:45:00
而远雄这样盖都是前两任巿长淮的
作者: yisdl   2016-05-25 14:45:00
消失的楼梯可不是 这根本违法施工
作者: yisdl   2016-05-25 14:46:00
远雄现在狂打媒体站 就是要赌柯2018选不上 所以撑著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5-25 14:47:00
我少一个“?”麻烦原po帮我补一下,不然我怕被吉... 原文是:是MA19还是豪小兵向大熊保证“违建”是合法的??,
作者: yisdl   2016-05-25 14:47:00
因为下一个市府可能会就地同意消失的楼梯是合法但远雄仍在凹楼梯是合法施工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5-25 14:48:00
cyp001 又脑了!!麻烦去看 在政黑昨天梁文杰(议员)的文好吗?
作者: yisdl   2016-05-25 14:49:00
在违法施工未改善前 也给与一年的改善期 已经足够重点是 柯有给与改善机会 不是没有柯并不是今天说你违法施工 明天就解约 而是等了一年多请问一年来拒绝改善的厂商 解约不合比例原则的理由在那?
作者: smiles0113 (风起的日子)   2016-05-25 14:52:00
还纠结在楼梯的柯粉 裤子抓紧了 马上会有海啸的 中央是不会帮市府背书了
作者: yisdl   2016-05-25 14:52:00
现场熊粉 有没有人可以适当解释 一年多的时间 为何远雄拒绝办理修改设计或盖回应该存在的楼梯?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5-25 14:53:00
不过之前 就是台北市政府没有正式函文给大熊说“给予改善期间”多少,才一直拖到现在,不过前几天台北市政府已经有正式函文(大熊也已经签收)给予三个月的复工改善期间,要是在期间内又没改善+之前工程严重延宕的话!!大熊才会完全在法院上难站着住脚
作者: yisdl   2016-05-25 14:54:00
一堆民进党白痴议员去年就要柯解约 请问没有足够的改善期是要怎么说服法官有给与厂商时间改善?
作者: cyp001 (医生叔叔)   2016-05-25 14:54:00
我只是说出我的见解而已 应该要先告发马图利远雄我一向是支持柯巿府解约的啊 别搞错
作者: yisdl   2016-05-25 14:55:00
在法院要站得注脚 就要有时间是给远雄的改善期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5-25 14:55:00
MA19早在前几日被台北市政府告发大巨蛋的图利了
作者: smiles0113 (风起的日子)   2016-05-25 14:55:00
"楼梯合并加宽不是消失 楼梯合并加宽更不是消失" 骗骗盲目的柯粉还可以 但是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作者: yisdl   2016-05-25 14:56:00
远雄一年多来拒绝配合办理 也不送复工申请(合法设计)。是谁站不住脚?
作者: cyp001 (医生叔叔)   2016-05-25 14:56:00
合并加宽这种鬼话也只有骗骗柯黑这种白痴才有用
作者: cyp001 (医生叔叔)   2016-05-25 14:57:00
就是真的是合并加宽 有事先送审了吗? 通过了吗?
作者: yisdl   2016-05-25 14:57:00
未经核准的东西 你再骗都没啥用 就是未经核准 违法施工未经核准 就是限期改善 不然就是补件后审
作者: smiles0113 (风起的日子)   2016-05-25 14:58:00
哈哈 偏偏 "合并加宽" 在防灾专家审查会议上 是有用的哦!
作者: yisdl   2016-05-25 14:58:00
以往郝马都给远雄先盖后审 但遇到柯不准放水而已有用有没啥用 一样是未经同意 违法施工你程序错误 就什么都不用讲了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5-25 15:00:00
可是三个月后(复工改善期间一过),台北市政府依法拆“违建”也是依法有据的呦^_<!!
作者: yisdl   2016-05-25 15:00:00
除非市长是马英九 营建署是叶世文 来放水市政府是主管单位 你未报先偷跑 自己活该
作者: cyp001 (医生叔叔)   2016-05-25 15:01:00
噗 没先申请变更就先违法施工 还可以咧 真是笑死人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5-25 15:01:00
估计KP等复工改善期间一过,应该会派人去大巨蛋去拆违建的部分
作者: yisdl   2016-05-25 15:01:00
以往马郝放水习惯了 不能怪柯不给放水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5-25 15:02:00
合并加宽这种鬼话也相信 你加宽几倍可以取代几只楼梯
作者: yisdl   2016-05-25 15:02:00
拒绝改善 这种市府哪里会站不住脚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5-25 15:03:00
给几只楼梯加宽几公分 就可以省掉十几只楼梯喔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5-25 15:03:00
还有欧!!事先声明欧!!大熊自己不拆违建的部分的话!!让台北市政府派人去拆,麻烦费用大熊自行吸收..别想纳税钱来付
作者: yisdl   2016-05-25 15:04:00
懒得跟你辩合并加宽是否符合安全 因为你还没经主管单位同意就擅自变更偷删除 程序违法 其他都不用讲了想要删减楼梯 没问题 请先变更设计 再由主管单位同意 才能迳行施工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5-25 15:05:00
雄粉去建议远雄退让几步 送些图给市府审吧 这还有吵架
作者: yisdl   2016-05-25 15:05:00
没有经同意就偷删 还拒绝配合按图施工 市府是要怎么站不住?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5-25 15:06:00
的空间 不然在那放宽楼梯就可以省十几座 太好玩了
作者: smiles0113 (风起的日子)   2016-05-25 15:06:00
依建筑法第39条“不变更主要构造或位置,得于竣工后一次报验。”;建筑法70条也规定,“申请使用执照,其主要构造不相符者,可一次通知其修改后,再报请查验。”
作者: yisdl   2016-05-25 15:07:00
远雄把楼梯还来 才有跟市府吵架的空间
作者: smiles0113 (风起的日子)   2016-05-25 15:07:00
咦~怎摸柯粉都懒得了解建筑法规呢?
作者: Marino (马利诺)   2016-05-25 15:09:00
讲啥阿 远雄哪来的政治手段 政治手段是柯猴在用的远雄若不处理 那柯猴就应立即解约并上法院告照你讲的远雄这么多违约一定败 那为何柯猴不告
作者: smiles0113 (风起的日子)   2016-05-25 15:09:00
好像能先施工 后报验呢!
作者: Marino (马利诺)   2016-05-25 15:10:00
其实我倒帮柯猴想了一个解法 从太阳花撤告得到的灵感柯猴就是去告 但在法院他是必败但无妨 败了以后 可发动群众包围法院 或占领远雄要求公平正义 因为在法律上的必败 可用政治来解决这就是柯猴最后的一条路了
作者: yisdl   2016-05-25 15:11:00
没经主管单位核准就吃屎啦 还后报拿大家以后都先乱盖 然后再变更不就好了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5-25 15:12:00
救生梯可以不算主要构造阿 再来市府早已通知多久了
作者: yisdl   2016-05-25 15:12:00
后报验 主管单位就是台北市政府 没有市府同意 就乖乖盖回来
作者: yisdl   2016-05-25 15:13:00
市府中间可是一直催促远雄快改善哦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5-25 15:13:00
还可以给你竣工后再审阿
作者: Marino (马利诺)   2016-05-25 15:13:00
柯猴其实现在也是朝这个方向在处理 就是诉诸群众民众
作者: cyp001 (医生叔叔)   2016-05-25 15:13:00
现代建筑第一关审的就是消防啊 最好逃生梯可以随便改
作者: Marino (马利诺)   2016-05-25 15:14:00
反正只要足够的群众认定是非对错 就可高于法律
作者: yisdl   2016-05-25 15:14:00
报验单位就是市府 市府不同意 你报验个屁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5-25 15:15:00
确实可以先施工后送审,但是要是已经施工完成,没送审通过
作者: Marino (马利诺)   2016-05-25 15:15:00
只要足够多的群众认为远雄去甲赛 其实也不用看法律规定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5-25 15:15:00
反正给远雄两条路啦 要就乖乖改图改好送审 不然就早点
作者: yisdl   2016-05-25 15:15:00
之前马郝都让远雄先盖再验 遇到柯不愿意放水 就乖乖吃屎
作者: Riya520 (GO!!!!!!)   2016-05-25 15:16:00
整天跳针不看事实, 也能推广
作者: yisdl   2016-05-25 15:16:00
法律规定后审的单位也是市府远雄自己跟主管机关开干 我才觉得熊粉是低能吗?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5-25 15:17:00
那七项 中央营建署自己也拿三样审了 还以为都柯p的阿
作者: cyp001 (医生叔叔)   2016-05-25 15:17:00
某人讲得好像先施工再报审一定要过 看来以前马郝都这样惯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5-25 15:17:00
就好比强奸.性侵罪一样,你给人家强奸.性侵怀孕,然后就算
作者: yisdl   2016-05-25 15:17:00
难道市府就要一定同意你事后报准? 市府又不是远雄的分公司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5-25 15:18:00
说七项不合理的 营检署也拿三样去审了 其他也没表意见也回北市府其余四项自己审 怪了 北市府本来就可以审你
作者: yisdl   2016-05-25 15:19:00
市府没有非得同意你可以事后送审 你自己不沟通 怪谁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5-25 15:19:00
远雄阿 中央也背书了(马的营建署喔) 你远雄靠北啥
作者: yisdl   2016-05-25 15:20:00
现在又一副态度恶劣 怪市府不审 你赵腾雄来选北市长就好了啊 远雄民国?市府以前是远雄的狗 柯文哲凭啥要当你远雄的狗?不给你过 你九乖乖重新送图审核 然后改进 整天靠背是没用的
作者: cyp001 (医生叔叔)   2016-05-25 15:22:00
以前的巿府真像财团的狗 主人叫牠做什么就照做
作者: yisdl   2016-05-25 15:23:00
远雄以前养太多狗 现在遇到人类突然不会办事了按图施工 还有搞清楚市府是审核的主管单位 当蛆不要当得这么没尊严好吗?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5-25 15:25:00
我也说过我婶婶也是设计师,要偷跑要是被抓到也只能吞下去或想尽办法让送验通过
作者: yisdl   2016-05-25 15:25:00
民进党在台北市无法执政 看这群市议员就知道原因了远雄以前能打通的关节 现在打不通了 如此而已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5-25 15:28:00
关节比较难懂,是任都二脉
作者: cyp001 (医生叔叔)   2016-05-25 15:29:00
可见DPP里面也有远雄的狗啦 不然以前怎么都会过?
作者: yisdl   2016-05-25 15:30:00
我觉得现在民进党的议员 其中就有远雄狗营建署长都贿赂了 几个小官 民代有什么不能买通的
作者: sturmpionier (sturmpionier)   2016-05-25 16:22:00
dpp也有远雄犬 不意外
作者: icar   2016-05-25 16:34:00
每天有人在辩,但结果对现实毫无影响,还是等柯P按铃申告吧
作者: Marino (马利诺)   2016-05-25 17:34:00
刚又想到一个比太阳花模式更好的方法来处理此蛋就是dpp的促进转型正义条例可适用此案也就是将大巨蛋纳入转型正义条例之适用范围 即可简单处理专法超越普通法 如此可不受原有法律之限制柯猴可以参考一下 跟鬼英沟通一下
作者: goodday06 (goodday)   2016-05-25 17:47:00
菜不可能在上任之初就用政治搞财团而且柯一定早就向菜求救过了 如果菜真诚诺要帮打那1. 上回柯就不会在dpp议员做哽咽秀2. 就不会最近一堆dpp议员对柯提出质疑他一定找过菜 菜态度可能就是大家来一起瞧柯这场戏~~可是dpp市议员怕自己会受拖累 所以dpp必须表态的声音才越来越多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6-05-25 18:20:00
"菜态度可能就是大家来一起瞧柯这场戏~~"??真的是幻想王XDDSSD
作者: goodday06 (goodday)   2016-05-25 19:25:00
是啊 如果菜态度是挺柯 正规来说柯应该要与dpp市议员密切讨论 同鼻孔出气 同调发声结果相反 甚至有议员提醒是不是该切割了可知菜态度是隔岸观火 可是部分市议员怕这样下去自己会被烧到 于是开始提醒是否该切割了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5-25 19:39:00
笑了!公宅案不是也有DPP的台北市议员签署徐大议员案子!!蔡英文的选举政见里面也是有要盖20万户欧!!怎么不说这个
作者: goodday06 (goodday)   2016-05-25 19:40:00
你要盖 菜要盖 柯要盖 朱要盖 大家都要盖问题不是"要盖" 问题是你如何排除问题盖起来光是说要盖就可以当市长当总统 那大家都可以啦~~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5-25 20:06:00
哇!有人转弯了!那徐议员提的案子公宅i-Voting反对就是了!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6-05-25 20:11:00
蔡自己就要盖公宅,会不跟柯站同边?柯黑再凹嘛,我等著看笑话
作者: goodday06 (goodday)   2016-05-25 20:11:00
i-voting 只是方法 无所谓 真正要做的是排除问题盖 或评估其实没效益 不盖 i不i倒无所谓如果柯盖不起来 那dpp为何不自己设法盖? 要陪柯瞎耗?我们想法相同! 可是你做不起来 还是我来做吧~~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6-05-25 20:15:00
柯是台北市长,双北一定最多,帮他盖数量也会算在自己头上,到底懂不懂啊,救命啊XDD
作者: goodday06 (goodday)   2016-05-25 20:17:00
要加油喔~ 瞧瞧柯能动工多少囉~~ 要多帮柯柯加油喔~~~~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6-05-25 20:19:00
XDDDDD又来了
作者: goodday06 (goodday)   2016-05-25 21:36:00
新任内政部长叶俊荣 已经说 公宅要品质 不是冲数字同样是做公宅 可冲可停 可有品质或差 可实用或养蚊子与其瞎冲 还是停停脚部多考虑吧 真不适合盖也不用硬盖为冲数字而硬盖 会比不盖还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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