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脸快递第二发
这在2013年台日渔业协定就有囉!
不是昨天才出现的。
http://www.mofa.gov.tw/cp.aspx?n=90BEE1D6497E4C58
亚东关系协会与公益财团法人交流协会渔业协议
节录第三条
第三条
(1)两会为达成本协议之目的,设置“台日渔业委员会”(以下称“委员会”)。
(2)委员会由两会各自之代表或其代理人各2名委员组成。
(3)委员会讨论以下事项,将其结果列为会议纪录。两会将委员会之会议纪录通报各自
之有关主管机关,分别请求有关主管机关采取必要措施,使其内容得以实施。
(a)为确保协议适用海域不受过度开发而危害海洋生物资源之维护而合作之相关事项;
(b)为确保协议适用海域之渔船航行及作业安全而合作之相关事项;
(c)关于在渔业领域合作之其他事项。
(4)两会各自之代表或代理人,可召集会议,邀请具专业知识之有关机关之代表担任特
别委员。
(5)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开会1次,轮流在台北及东京举行。两会认为有必要时,得召开临
时会议。
(6)委员会视需要,得与渔业相关民间团体共同开会。
(7)委员会所做决定,需经全体出席委员一致同意。
开会协商机制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谁有在做事??????
蠢吱吗?
※ 引述《Fongin (步莱恩)》之铭言:
: 政院:台日宣布将成立海洋事务合作对话机制 促进海洋事务合作
: http://www.ey.gov.tw/News_Content2.aspx?n=F8BAEBE9491FC830&sms=99606AC2FCD53A3A&s=0A3150804AF44EF7
: 基于维系台日友好关系的共同认知,双方决定在亚东关系协会与交流协会的架构下,尽早
: 成立并启动海洋事务合作对话机制。
: 这才是有在做事
: 马英九只会把事情乱搞 给小英收烂摊子
: 台日设海洋事务沟通机制
: 才是对渔民最务实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