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北院驳马英九限制出境声请 高院下令重裁
2016年05月19日18:43
(更新:高院发回更裁理由)
总统马英九将在明天卸下总统身分,但他因特侦组侦办司法关说案时,将前检察总长黄世
铭向他密告的侦查机密泄露给他人,民进党立院总召柯建铭因而向台北地院提自诉控告马
涉泄密,并向法院声请将马限制出境。北院日前驳回马限制出境声请,但柯建铭抗告后,
高院前天撤销原裁定,发回台北地院重裁。
高院发回更裁理由指出,柯建铭以自诉人身份声请对马英九限制出境,究竟是依据《刑事
诉讼法》保全证据的规定,还是审酌是否羁押被告的相关规定,或两者兼而有之,北院漏
未详查,显有瑕疵,因两者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和程序不同,攸关自诉人有无声请权、可否
提起抗告救济。
此外,高院指出,《宪法》规定现任总统除非涉犯内乱罪或外患罪,否则依法不受刑事诉
究,本质只是一种暂时性的程序障碍,暂时不得以现任总统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侦查
、起诉或审判程序,并非总统在任内犯罪一律享有实体免责权,但北院原裁定却认为马英
九卸任后仍有诸多事项亟待交接处理,难以推任有逃亡之虞,此一见解不符合法律规定,
因此发回北院更裁,为适法之处理。
台北地院先前驳回的理由,主要是柯建铭依法无限制马英九限制出境的权利,也没有必要
,虽柯建铭主张,马英九可能持有绿卡,卸任后恐逃亡,但台北地院认为,并没有证据证
明马持有绿卡,且马目前仍是总统,依法享有刑事豁免权,目前尚未传讯他到庭审理,无
法证明他有逃亡之虞,因而认为没有必要在马卸任后,对他限制出境。
不过高院认为,总统所享的刑事豁免权,只是一种暂时性的程序障碍,并非实体的免责权
,北院不能因为马是现任总统,就认定他卸任后有无境管之必要。请北院再做更适法的处
理。(法庭中心/台北报导)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519/865598/
4.附注︰
今天刚好有个马匹在总统府软脚跌倒又拉屎的新闻,
莫非是在暗示这件事!?
520后马囧境管大斗法即将揭幕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