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社会上的确有很多滥诉的人,
司法资源应该有很大一部份也都浪费在这些人身上。
可怕的是这些人可能都不知道自己的滥诉是经不起考验的,
所以都懂得不据理但力争,
同样的情形还发生在例如救护车的滥用,
健保的滥用等等。
不过其实这些人也满可怜的,
因为这样的所作所为,在现实生活根本不可能有人认同的,
所以他们只能经由公众的媒介被大众知道他们的所作所为。
例如ptt、新闻媒体等等管道。
举个例来说,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NTh8M5eRHA
这个人在现实生活中真的找得到知音吗?
可是他假如会上ptt,搞不好id就会取成抛饵奈弯弯,
谁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