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权是中华民国国父孙文所倡民生主义中的最早具体成形的重要思想。就是由国家规
定土地法、土地使用法、土地征收法和地价税法;私人所有的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政府
,国家就价征税,并于必要时依所报价收买之。自报价后,土地所增加的价值,归诸公有
(“涨价归公”)。目的在防止土地集中在少数人的身上。
孙文曾在演讲中解释平均地权以及涨价归公的概念,“比方地主有地价值一千元,或多至
两千;就算那地将来因交通发达价涨至一万,地主应得两千,已属有益无损;营利八千,
当归国家。这于国计民生皆有大益。少数富人把持垄断的弊端自然永绝,这是最简便易行
之法。”孙文更进一步主张地价税应为国家唯一之税收来源,对私人征收的苛税全面废止
:“中国行了社会革命之后,私人永远不用纳税,但收地租一项,已成地球上最富的国。
”
孙中山对房价的看房是这样
来看看中国国民党怎么立法~
1954年8月,政府公布“实施都市平均地权条例”,指定台湾为实行区域。[1]由人民自动
申报地价,政府照价征税,涨价归公,皆用作兴办扩大社会福利事业及九年国民义务教育
之用。[1]
1964年1月,立法院通过“都市平均地权条例”。[2]7月台湾省实施都市平均地权,公告
地价;并决定以增收之地价税,作为推行民生主义社会福利政府之财源。
干你妈的国民党...
你们最捧的国父原本是这样说的吗??
孙中山完全不认同炒房,结果这87MA19带头炒
你们尊敬前辈都只是嘴巴喊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