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新闻报导出来
公投法修正已经在内政委员会初审通过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511/859016/
2016年05月11日19:30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审查《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民进党团提出
修正动议,对于两岸间之政治协议,在协商前,应经中选会办理公民投票通过后,才能进
行协商;协商完成后,须经立法委员4分之3出席、出席委员4分之3同意通过后,10日内交
付中选会办理公投,经有效同意票过选举人总额半数通过后,协议才能生效,换言之,未
来两岸若要签署政治协议,需经过两阶段公投才可生效。
所以整个程序是不是这样???
以后的所有与支那间二国任何协议
都必须
1. 经过全民公投才能与支那进行协商
2. 协商完成后, 经过立法委员4分之3出席、出席委员4分之3同意
然后再交付全民公投, 经所有选举人过半通过, 这样才能生效???
如果是这样, 干你妈的那就比修宪还严格了.
可以说这就从根本上阻断跟支那签订任何协议的可能性..
话说之前9.2%统派贱畜不是嘲讽说民进党要转弯了
要过发夹弯了
当选后就要亲支那了
??????
这是亲支那吗???这是发夹弯吗????
蔡英文现在很明显嘛, 所谓维持现状
就是维持亲美日远支那
跟支那老死不相往来的现状
也就是蔡英文说的,不挑衅没意外
另外一层意思就是,不接触不往来, 这就是,维持现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