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对“生命权”的绝对尊重

楼主: sincsnow (sincsnow)   2016-05-11 14:29:21
常常看到主张废死的人,反对死刑的人,最主要的主张就是
基于对“生命权”的绝对尊重,因此死刑是最矛盾的做法。
但我觉得,反废死的人有一点解释错了,他应该这样子的解释如下:
基于对“生命权”的绝对尊重,法律反对一切人对任何人采取剥夺生命的行为。
一旦有人剥夺了另一个人或另一群人的生命,经法院定谳,罪无可逭者,处死刑。
才算是还给了另一个人或另一群人“生命权”的公道与尊重。
作者: agwolf11 (蠢蛆蛆)   2016-05-11 14:31:00
1命换1命、1命换4命 这样算 郑捷的命好值钱
作者: 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   2016-05-11 14:34:00
那欧洲的看法是如何?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6-05-11 14:36:00
烂命一条的人怎么办,如何计算命的价值
作者: rayven (掷筊才是真正云端运算)   2016-05-11 14:38:00
以下开放诛九族
作者: sincere77 (台湾会更好)   2016-05-11 14:45:00
诛九族才能补偿被害人的四条命,怎么不叫立委赶快立法?
作者: a1372213822 (鸭子)   2016-05-11 14:52:00
对啦!同姓氏的抽签,抽到判死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6-05-11 14:54:00
agwolf11 那想想如果没执行不用死刑 那部是更划算!代表他的命比其他四位更值钱~那四位一点也不值得他配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6-05-11 14:57:00
对生命权尊重只的是不正当化杀人行为.法律并不是报复的工具,极端来说刑法并无法对被害者有任何捕偿在刑法层面要探讨的是公益的极端跟个人的生存是否可以比较所以废死才会有绝对尊重的立论为了公益的最极端是否可以正当杀人
作者: lwmyueh (lwmyueh)   2016-05-11 15:51:00
永远与社会隔离是为了避免再让他做同样的事。
作者: TED781120 (苍夜歌)   2016-05-11 15:57:00
吠死不废除一切刑罚前是不会止息的。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6-05-11 16:42:00
人权就是不管如何都无法被剥夺 只要你是人 就有人权不管你做了什么事情 是怎么样的人 即使是杀人犯也有这才是人权的真谛
作者: TED781120 (苍夜歌)   2016-05-11 16:45:00
那些家伙不是人是垃圾。
作者: 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   2016-05-11 16:46:00
那养出杀人犯的社会也该检讨
作者: TED781120 (苍夜歌)   2016-05-11 16:53:00
所以就废除刑罚一切由社会承担啊。
作者: 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   2016-05-11 17:05:00
为何要废除刑罚? 刑罚是为了矫治 活着才能承担过错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6-05-11 17:07:00
刑罚没有矫治,至少现在的台湾没有宪法保障权利时有留但书
作者: 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   2016-05-11 17:10:00
恩我同意台湾目前矫治真的很烂 所以要慢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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