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闻网址:http://blog.udn.com/ntlutw/54297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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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闻来源︰路怀宣 UDN 评论台
3.新闻内容︰马英“丸”事件,谁该道歉?
独立媒体人因为登出马英九路跑时的“露蛋照”而被脸书停权,马英九的发言人对此予以
强烈谴责,并呼吁媒体应该自重自律,不该恶意触法或蓄意游走法律边缘。蔡英文也在脸
书上表示,没有人应该被这样对待。
虽然公开登出这种另人恶心的照片非常不妥,但大家还是不禁要问,马英九为何就是喜欢
在公共场所穿着那么容易走光的“超短裤”,去做一些比较大的肢体动作?
可能有人会说,参加跑步穿着短裤有何不妥?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如果今天是蔡英文
穿着容易走光的超短裤或是超低胸的服装,在在公共场所做一些比较大的肢体动作,结果
不小心“露点”了,请问会不会被批判为不够端装,不尊重自己元首的身份?
请问同一件事,如果女性会被批评,难道男性就不该被批?台湾不是号称两性平权的社会
?
只要稍微有点常识应该都知道,在不同的场合,会因为不同的身份,应该穿着不同的服装
!马英九身为总统,明明是众人的焦点,而且他“露蛋”也不是第一次了,为何还是一再
坚持他的“超短裤”?第一次可以说是不小心,第二次呢?这难道不是不知检点,不尊重
自己元首的身份?
虽然马英“丸”只是上不了台面的鸟事一桩,但从总统府方面对此的态度,其实只是再度
证明马英九的我感觉良好、死不认错、与刚愎自用!这样的人,就算身为元首,人民也很
难对其产生发自内心的尊重吧?
4.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