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键盘律师钟庆禹FB 台湾成诈欺犯罪天堂?

楼主: luke7212 (宇宙大路克)   2016-04-21 23: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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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acebook.com/ChingYu0913/posts/1270196433008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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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盘律师 钟庆禹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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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在下键盘律师,最近又没日没夜工作了两天,回过神就发现现在的风向吹得有一
些任性、有一些嚣张,甚至还有一些叛逆,有一些疯狂,吹得我整个头都晕呼呼的,所以
就忍不住想吐话出来,不幸的脸书朋友就只好委屈了。
1.“台湾因为司法刑度低成为国际认证的诈欺犯天堂”
这个堪称史上神秘度最高的风向球,效果也是堪称一流。
首先,根据台湾人的假掰定律:任何事情都需要经过国际认证。外国人说好、外国比赛拿
冠军的就叫做台湾之光,在外国做错事、造成外国人困扰的事情就是台湾之耻。
因为假掰定律的存在,台湾人对于国际媒体的重视程度可以说是空前绝后,总统在台湾被
骂到臭头也没当没事,被经济学人讽刺一下就要发函要求更正,发生在台湾的台风都要引
用CNN认证巨大台风。所以带风向的起手势当然就是“国际媒体”报导,藉以触动台湾人
内心深处最敏感的假掰神经。
但是,神秘就在出现这个但是。
我花了很多力气去搜寻,除了中国官方说法跟官媒,找不到任何媒体引用“国际媒体”在
说台湾因为刑度低,成为诈欺犯输出国、诈欺天堂之类的说法。
原因呢?
很简单,任何稍微有水准一点的国家和他们的媒体,都不可能去支持“某国家某种犯罪刑
度低=某某犯罪天堂=应该把本国人交给(真.国际认证低人权水平)中国审判”的这种神
秘逻辑,即使中国给他们再多广告应该也都不敢冒着砸掉招牌的风险办这种事。
但是这个“国际认证”风向还是被硬生生炒起来了。
中国官媒、台湾“匿名官员”、台湾优质媒体共同构成的黄金三角,联手完成了这个不可
能的任务,成功在没有任何国际媒体说法的支持下,创造出因为刑度太低,台湾诈欺犯已
经丢脸丢到国外的印象,达到挑动假掰神经的绝佳效果。这种宏观却不失细腻的媒体工艺
,实在堪称祖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最伟大的成就。
而黄金三角能够得到这个奖,当然要感谢台湾人民歇斯底里的假掰和好骗,否则我们没有
机会站在这里带风向,谢谢你,台湾的傻逼们。
2.“台湾诈欺罪判很轻,诈欺犯披金戴银,前仆后继”
有了前面的风向完美铺底之后,剩下的就好办了。
这个风向也是吹得很烈,因为之前就已经吹得很久。从杀人犯因为不会死刑,所以就去杀
人开始,反推出“只要判得重,犯人就能被预防”的结论,到今天“判很轻,所以诈欺犯
多”的逻辑如出一辙,梗埋得够深吧?
这个梗触动的是台湾人的重刑崇拜:治乱世用重典。不用问具有意义的统计结果、不用看
实际的分析报告,“我来、我看、我重判”就是问题的唯一解答,这是一种不可挑战的神
秘宗教信仰。
循此逻辑,北欧的无死刑、监狱处遇优惠,应该成为全世界的杀人犯天堂,买张机票去挪
威无差别杀人以后,非但不会死刑,还可以住得比本国还好的监狱,这种事情还没有发生
真的超乎咱们台湾人的小脑袋瓜,真的是天佑北欧。
好吧,回到台湾,回到诈欺犯。
我刚刚好求学的时候有对实务上的诈欺做过一点研究。实际上会被送到法院去做判决的,
很高比例都是“帮助诈欺”的情形。这种判决的共同特色是,有很明确的被害人,也确实
被诈骗了大笔金额,但是钱被汇进某A帐户以后就被提领走,然后再无下落,找不到钱,
当然也找不到提走钱的人,最后有的证据就剩下空荡荡的A帐户,被抓的就是A。
有时候A会说,我是去应征应召集团的马伕,老板说好阿但是应召女的钱要汇到马伕户头
,请给我帐户和密码。马伕可以替代成会计或其他种种职业,理由可以替代成要给你薪水
户头或一千种借口。
有时候A会说,我就是笨,我就是会忘记密码,才会把密码写在提款卡后面,然后又刚刚
好不小心搞丢提款卡,又隔了几天才去挂失。
有时候A也很老实,他会说,对阿,我就是没钱,才自己申请一个帐户用三千块卖给那个
人。
但这些A会共同说一句:“我真的不知道他(们)是诈骗集团,也不知道他(们)是谁。
”前段不一定,但后段绝对是事实,把这些A们吊起来打三百大板再施加酷刑,他们也交
代不出任何背后的源头。
按照学界的理论,这种情况当然应该判无罪,因为他们就算真的卖帐户,又不知道帐户会
被拿去干嘛,要怎么成立犯罪的故意呢?可是实务上的情形,要面临一群泪眼汪汪蒙受巨
大损失的被害人,他们可能损失了毕生积蓄,被破坏了未来的梦想,而国家能给被害人的,就是一纸判决。
判决该怎么写?
大概就是现在诈骗案件频传,媒体报导轰轰烈烈,大家都应该管好自己帐户,你没管好自
己帐户就是有意帮助诈骗集团,所以就算抓不到你跟诈骗集团的联系,你还是诈骗集团的
帮助犯。有罪!
好了啦,有罪。那这个罪应该要判多重?
卖个帐户是拿到多少钱?经济状况良好的人会去应征马伕、去卖帐户?背后赚钱的都没抓
到,把一些卖帐户的游民关起来的意义是?你把神秘法宝乱世重典祭出来,判他3年好了
,难道出来以后他揹个诈欺前科就会洗心革面然后这个社会伸双手接纳帮助他摆脱要卖帐
户的困境?法院通常是判6个月以下得易科罚金,甚至更轻,刑满五年以后会失去前科纪
录。怎么看都不算过分。
类似的情形还有负责当诈骗集团牺牲打的车手。介入比较深,但一样是当防火墙,分得的
利益微薄,车手又应该要判多重?好可恶好可恶,无期徒刑?他是杀人放火了吗?
做为一个没有被挑起假掰神经的理性人,到底主嫌该有什么刑度、车手该有什么刑度、卖
帐户的游民又该什么刑度是要区分比较好,或是一律重判?抓不到主嫌,找不到被害人财
产的流向,是侦办单位实际侦办的问题,还是法院判卖帐户判太轻的问题?
真正批金戴银的诈骗集团有没有?有;但是被轻判的这几个吗?不。如果这样子报导诈欺
刑度太轻的风向带得起来吗?不。
所以那风刮得可烈阿,黄金三角再度连手出击,反正台湾人有重判崇拜,世上只有祖国好
,诈欺重判才是宝宝。乱世重典,潮到出水,真实效果?I don't care.
3.“爽翻了!大马20诈欺犯返台全放了”
如果要我挑选以法律角度去看的最反智的新闻标题,这个绝对雀屏中选。
台湾人另外有一种超现实迷思,叫做完美的社会是存在的。这个可能受到儒家影响太深,
大概上古尧舜文武周公的时代有存在过,在那里人人假掰喔不,是美好,政府厉害又超级
有效率,于是每个人都很快乐,都不需要吵架冲突骂人,一片和谐幸福。
逼逼,时间到。梦醒了吗?真正残酷的现实是,冲突永远存在,什么事情都有它的代价,
超级有效率的政府和人权永远不可能并存。
现在来看这个风向。我没有要在这里做高中公民教育的意思,不过稍微有些逻辑的人应该
会知道,没被羁押不等于无罪。否则现在批踢踢的乡民被网络钓鱼的告诈欺,没被押就直
接无罪吗?林益世也还在趴趴走,不就是无罪了吗?这种根本不需要常识,用逻辑推都可
以得到的结论,黄金三角中的台湾媒体摀着眼睛,不懂就是不懂。
羁押的目的是什么?
在台湾羁押受到法律限制,必须要由检察官提出声请,法官审查同意,原因限于为了刑事
司法审判的进行,避免被告串供、灭证、脱逃,或是重罪、重大嫌移的情况避免重复犯罪
。这些理由在台湾的法学界都还在热烈吵架讨论当中。
我们回到这些“大马诈欺犯”。
中国没有给卷证,完全不确定他们干了什么,被害人在哪里,初步了解每个人的说法,掌
握“每个人的身分资讯”,当然就放了,否则到底凭什么羁押?不押以后,真的有需要办
案,人在哪里都知道了,又没办法再找来吗?有没有必要用其他强制处分还可以再议,如
果这些人喜欢变通缉犯,那下次再要押就真的天经地义,而且台湾真正的大咖通缉犯,可
是都躲在中国耶,这些人怎么可能再跑去中国?
这些简单直接,浅显易懂的逻辑,在黄金三角的世界里面是不存在的。黄金三角一定要乘
著前面两股风向的势,带出“爽翻了”这种低能风向。
爽不爽?当然爽。
不管你有罪无罪,从不文明国家虎口脱出回到文明国家,无罪的有机会真的无罪,有罪的
希望获得应该有的判决,为什么不能爽?这种爽是你这个国家的骄傲还是羞耻?
黄金三角带的风向就是“真的是好羞耻”阿,台湾人中竟然有这么多坏人,怎么跟我们理
想中的社会差这么远,都是他们害台湾不完美,怎么政府都没有魄力把他们驱逐出我们的
社会之外让我们回到完美状态,还是中国严刑峻罚好棒棒,头罩黑布坐飞机,和谐社会没
烦恼。
中国逼他们的国民做完美社会的和谐大梦,整颗头被压在一团专制构成的迷雾里面,间或
流着血,传出哀嚎;台湾人好不容易才从前一团迷雾的纠缠中脱身,现在给黄金三角在耳
朵旁边吹一阵风,竟然又傻呼呼说,疑你们十几亿人待得那团迷雾好像很不错,我也想进
去看看。
这种神秘脑科学应该可以上探索频道才对,让我们一起来探索人脑极限和奴性的奥秘。
4.“呛辣雪神”
在前三股风向爽爽吹之后,宇宙最愚蠢风向,终于姗姗来迟了。
罗萤雪在这段期间的立委答询、媒体发言荒腔走板,欠缺基本法律概念,捍卫中国(PRC
那个中国)立场,对自己国民进行有罪推定,罔顾自己都认定中国司法不彰的事实,真的
可以说到罄竹难书的程度了。
然而,“自己错了还怪人”的旷世钜作将整起怪奇事件簿带上了前所未见的巅峰,就是乘
著前面三股风向而来的。国际认证诈欺天堂很丢脸,台湾司法效率不彰,刑度判太轻,一
昧把人带回台湾不给中国会导致更多国际人会认为台湾诈欺天堂。站在这个风向的高度上
,一切对她不争取台湾人回台湾揭受公平审判机会的质疑,都是“自己错了还怪人”。
有没有?很神奇有没有?
所以不只被风向吹晕的猪队友徐永明是错的,黄国昌也是错的,顾立雄、尤美女当然也都
是错的,外交部、陆委会更是没有考虑到法务部立场,哗啦啦,Magic,一切反转。御剑
乘风来,除魔天地间,一代风向女王当之无愧。
接下来的效应?
与其说台湾的问题是蓝绿恶斗,不如说是严重的蓝绿色盲。我们不用问是非,不用讲道理
,就跟你喜欢的球队,或是喜欢一个异性一样。“喜欢,是没有理由的”。于是,媒体对
于能够和对手展开激烈对抗的球员,喔不,是官员,就会有非常热情的报导,好像讲话有
呛回去,语气强烈就是非常有道理。
也许你没有自觉过,但是实际上当我们在沟通不同意见时,我们会做一件事情,就是化异
求同,建立共同的判准,再从那个判准往下讨论怎么样具体的做法比较好,这样才可能产
生具有意义的结论。陆委会、外交部、法务部其他官员之所以会被质询得好像很惨,就是
因为他们都和立委建立了“应该依法、惯例把人要回来,保护我国人民接受公平审判权利
”这样的前提,才会绑手绑脚。
罗莹雪会跟那么多委员起冲突,真正有去看完整过程就会知道,从头到尾立法委员没办法
和罗莹雪建立任何的共识。
我国人民的生命、人身自由、安全重要?不行。
法律的保障原则重要?不行。
罗莹雪立场以打击犯罪为主key,在上面这几个黄金三角带出来的风向飘来飘去,意图强
烈到堂堂法务部长竟然去引用Line群组里面流传的虚构诈骗公会感谢文来带风向。一个中
华民国法务部长,立场既不中华民国也不法律,立委如果真的能在短短时间内质询出什么
具体结论,也算是神乎其技了。
但是对于爱到盲目的支持者来说,这一切事实,谈话内容都不重要。说一句回一句才是重
点,不管原因是真的被说服还是吃惊到瞠目结舌,让气势凌人的对手讲不出话来,就是好
球,反正是自己支持球队的球员阿。
眼看盲点出现,黄金三角又趁机来带风向了。尤其台湾优质媒体又开始造神,让大脑懒得
动支持者产生这个部长很不错、勇于任事的概念。这阵风眼看要吹起来了,这种宇宙级的
怪风,对大脑的损伤程度恐怕不下核能外泄的污染,键盘律师不得不要躲开台湾新闻几天
去避难了。
END
今天的风向就解读到这里,好累。再喝一口酒要睡了,明天又是重启爆肝循环的一天。
每天睡前都要自我反省。想想当初为了拿到写着杀人如麻真勇夫的证书在那边不高兴的自
己,真的太幼稚了,希望以后能有真实智慧的虚怀若谷,不要自己错了还怪人。
4.附注︰
看到他的第二句我就笑到北丁北当了 整篇文章诙谐讽刺但又精辟入理
台湾人是不是有点假掰又有点盲从 哈哈哈 我不想认也得认了啊
所以呼吁大家对于新闻的价值还是要有一定程度的辨识能力
身为一个法务部长挟著台湾是诈骗犯罪天堂这种极为神秘但却有效的风向球
成功的让假掰又自以为自己很正义但却又带着委屈的心态跟着这个愚蠢的风向吹呀吹
哎呀 要不是因为这些人渣 我们的国家该有多美好啊~
只要是犯人 就赶紧抓去关一关就好了啊 还硬要把人押回来干什么?
哈哈哈哈 有这种想法的 我真的觉得这种人才是真正的人渣吧
难道你不是吗? 那你提出证据来啊?
不是吗? 就是这么简单的道理而已啊
这就是你们最爱的蛆国完全毫无程序的有罪推定的办案手法啊
作者: victoryman (圣立祐 彭马利哥)   2016-04-22 00:05:00
PUSH
作者: truthmask (鉴真)   2016-04-22 00:27:00
好文
作者: sam7207 (三亩)   2016-04-22 00:30:00
刑度低= =?...一罪一罚可以罚到30年(仅次于死刑/无期问题在于法官量刑...请洽司法院齁
作者: holioholio (holio)   2016-04-22 00:31:00
[人家罗莹雪说刑度很高耶 干嘛打她脸
作者: m195566 (中正马奶)   2016-04-22 00:35:00
好文!
作者: Cocochia (我是闪电经济学家)   2016-04-22 00:53:00
所以被骗是自己笨活该,这种风向才对?该检讨不是检调司法,而是被害人的智商,这就是他想说的?这跟被强奸怪自己穿的太曝露有什么两样?原来怪被害人才是法治进步的象征啊!这篇根本鬼扯跳针,台湾司法无能全跳过,被害人的人权正义在哪?那你说说这篇哪里看到如何补强证据,台湾检调如何跨国抓主谋? 有讨论吗? 没有啊! 只讨论枝末是能解决个屁问题,这就叫法治观念进步????这叫拉滴赛的带风向,根本没有讨论主谋怎么抓。你不要跳针,我问的就是被害人的正义。 补强证据就是勿枉勿纵,台湾司法目前有办法抓到主谋吗? 既然你这么厉害请你回答我!补强证据就是勿枉勿纵啊! 你还在跳针啊!交给美国处理啊! 我不是说过了,台湾人力物力根本不行!我之前就觉得交给美国司法很公道。你不相信公安,也不相信中国司法,却相信他们提供的证据?所谓跟中国司法互助,照你的罗辑,是把落后的法中国法治放到进步的台湾法治之上? 你嘛帮帮忙!照你的罗辑,中国公安的证据是落后法治下没人权的逼供,怎么能成为证据?没有证据能当证据是要如何司法互助?
作者: Roy22 (R.H.)   2016-04-22 01:32:00
我也觉得突然说要交给美国帮忙抓人...很鸟 它会理你吗
作者: Cocochia (我是闪电经济学家)   2016-04-22 01:33:00
美国当然不会理,而且中国人也不相信美国,我的意思是如果中国公安提供的证据不能当证据,那谁的证据才是?
作者: Roy22 (R.H.)   2016-04-22 01:33:00
美国连王又增都没送回来会大费周章帮中台抓诈欺犯?
作者: Cocochia (我是闪电经济学家)   2016-04-22 01:35:00
好,中国落后的法治提供的证据根本就不是证据,那我们要跟中国司法互助啥?不好意思,我真的觉得检查官不是万能,也有很蠢的时候。我相信纵然司法互助,台湾也无证据证明有罪,因为:1.台湾司法无能。 2.中国司法落后。 不管无能或是落后,结果就是证据不足。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6-04-22 01:52:00
台湾的司法常常工作人员懒啊 检察官懒得补全证据政府懒的协调多盖监狱立委也懒或怕烧到自己不修法之前支付命令修法的讨论最看出司法人员的懒了法官出来哭哭:业务量会大增
作者: Roy22 (R.H.)   2016-04-22 02:15:00
你看一堆立委签到完就跑摊social打高尔夫就知
作者: Cocochia (我是闪电经济学家)   2016-04-22 02:19:00
跟这篇当然有关,我一开始不就说这篇讨论是枝末,但没有讨论主谋怎么抓。 事实上,纵然讨论怎么抓也无法讨论个结果。 因为台湾限于国力问题,面对跨国犯罪一直无能为力,而司法互助又有国情不同,法制不同,法感不同,人权状况不同等问题,看似简单其实难度极高。 而被害人在这个过程中耗尽生命也可能无法得到司法正义,甚至因为定罪困难,政府反而只能诉求民众提高警觉,然而这无异于告诉国人,被骗只能代表自己蠢,因为司法也很难替你讨公道。
作者: aetna151 (jixa6394)   2016-04-22 06:44:00
所以coco,按你认知到底该如何处理这些嫌疑人啊?
作者: JJLi   2016-04-22 07:36:00
转录这篇也被嘘到快x1,这还是在PTT ,台湾,加油,好吗?XD
作者: cpkjacky (hamo)   2016-04-22 09:04:00
补强证据是怎么一回事,硬要叫他供出幕后真凶?底下小弟不招供,就该刑求来取得证据,来求取司法正义?真是好棒棒。
作者: Cocochia (我是闪电经济学家)   2016-04-22 09:25:00
你在带啥风向? 歪曲别人的意思代表自己见解高明吗?
作者: cpkjacky (hamo)   2016-04-22 09:35:00
关于证据如何取得以及得否作为证据的资格(证据能力),法律早有明定。在不修改法条的情况下,要如何补强证据,倒是要请教高见。你觉得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规范该如何修改?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6-04-22 09:52:00
欠国家税可能被"禁奢" 这些诈骗犯怎不考虑禁奢官员有财产不明罪 诈骗犯亲友要不要比照办理还有监听的部分 是不是考虑做?有些要修法 有些是能做 但是太耗费人力政府不想做另外这篇是强调他所说逻辑 某个角度看也是讲他想说的而已“台湾因为司法刑度低成为国际认证的诈欺犯天堂”上面这句是讲逻辑 说明这推论不对但是根本没说明台湾不是诈骗犯天堂台湾是不是诈骗犯天堂 老百姓自己不知道?作者只是强调[刑度低成为国际认证的诈欺犯天堂]这句不对就算国际认证是诈骗犯天堂,只要说没是因为刑度低,
作者: Cocochia (我是闪电经济学家)   2016-04-22 10:00:00
我也不想跟你讨论枝末问题,虽然你说的确重要。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6-04-22 10:00:00
那这句就不对带风向带风向 这文一样也是带风向啊
作者: Cocochia (我是闪电经济学家)   2016-04-22 10:13:00
本来就是啦! 说别人在带风向,那他转贴不也是想扭转风向,结果还是在带风向,只是风向不同而已。
作者: cpkjacky (hamo)   2016-04-22 10:28:00
诈骗犯亲友之财产不明罪?诈骗犯禁奢?非重罪之监听?那司法和检调人数加十倍都不够,用想像的真的很简单,说要带风向的作点功课好吗。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6-04-22 10:54:00
确定增加10倍不够? 你直接想像就唬烂喔话要说出口也做点功课好吗? 想想数字会不会太夸张>>luke7212 我哪有说亲友禁奢 看仔细一点好吗另外带风向那段 主要是说原作者,他内文强烈指责带风向所以你回了一大段 到底是说哪个事项啦?有三个大事项耶 比如财产不明罪 也是检调侦查开始你是直接就认为随时24小时全程发动喔?欠税禁奢也是有个门槛 常常是上新闻或有人检举才开始查还是你又是认为是随时监控24小时发动喔有人要你补完3大项完全成立.没门槛.没发动条件.24小时?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4-22 12:14:00
这篇原文是说“有人带风向把中国说法偷渡成国际认证”
作者: cpkjacky (hamo)   2016-04-22 14:20:00
solsol知道监听票的声请流程吗?知道为何重罪才能申请监听吗?绑架勒赎案的一张监听票挂15线号码,光是电信相关费用就破百万,请给个诈骗监听费用不高的理由。上面百万还没计入监听内容转文字的人力费用,及流程中所派用检调人力费用。
作者: ChizCake (Chiz)   2016-04-22 21:01:00
明明一篇好文,却有人还没看懂(或没有能力看懂)就先乱呛
作者: ALIEN50 (亚小安)   2016-04-22 21:16:00
唉 讲这么多 那举个诈骗主犯在台湾的判例啊 来看看判多久诈骗集团抓这么多了 主嫌多多少少也抓了不少 到底判多重?再说只要不是主嫌就可以轻判 那当然会有一堆人敢去当车手
作者: ChizCake (Chiz)   2016-04-23 00:50:00
所以呢?楼上认为是要判多重才算够重?可能是法律没有订定可能法官有问题,可能警察抓错人,可能...有太多种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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