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原来签大巨蛋烂约的人没人嘴

楼主: sadsumo (光司)   2016-04-19 19:00:38
※ 引述《ftrain ()》之铭言:
: ※ 引述《DICB (曾经拥有)》之铭言:
: : 马der!!本来不想跟柯黑.蛆蛆讨论大巨蛋的!!
: : 170e*1%(用最低来算好了!)每年的利息1.7亿!!
: : 而七十年后拿回大巨蛋,1.7亿*70=119亿利息
: : 170亿+119亿=289亿 (哇靠!!出的钱快跟大熊一样了!)
: 大巨蛋是公共建设,政府本来就是注定要亏钱,
: 而且因为会亏很大,所以才BOT降低亏钱的金额。
: 这篇居然在算包商跟政府间谁出的钱多
: 真的好好笑,那么会算就自己盖。政府只会出更多。
可是为什么一定要改远雄盖呢?国内没厂商愿意投标
难道不能让国外厂商投标吗?
再节录这一段时间:
作者: waga0826 (好好的就好)   2016-04-19 19:06:00
傻x,这案归谁管先搞清楚!
作者: poolplayer (喜欢台球)   2016-04-19 19:08:00
以绿营标准"中央十成" 清楚了吗?! 柯柯
作者: eri743649 (eri743649)   2016-04-19 19:17:00
柯批马不怪扁,不就标准政客
作者: cruelgentle (Heidelberg)   2016-04-19 19:20:00
作者: houseguy   2016-04-19 19:39:00
到底商场跟停车场何时变更的?
楼主: sadsumo (光司)   2016-04-19 19:45:00
这个2006年的新约就对远雄优惠更多了,而且市议会也通过但是远雄修改设计图后增加商业容积,增加后的商业容积事实上比契约上规定上限少了15%,其实并没有违反契约但是更改设计事实到底是合理还是说这种建案就是不能改?还是说这种大型建设会去更改设计属于合理的常态?只要更改后符合原本契约的各项标准都可以允许?我现在最想看到市府跟远雄共同发表的懒人包说明事实始末虽然这应该是痴人说梦...但我真的想知道真相啊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6-04-19 20:14:00
不要再看懒人包了 台湾被懒人包文化害多久了?
作者: cyp001 (医生叔叔)   2016-04-19 20:16:00
楼上说的也没错 懒人包通常都带有特定立场
作者: donnylee (制服OL控)   2016-04-19 21:17:00
懒人包就是特定人做给特定人看的,别再看懒人包了,不想花点头脑时间去了解,就不要讨论
楼主: sadsumo (光司)   2016-04-19 21:34:00
所以我是说"市府跟远雄共同发表的懒人包"啊意思就是一同声明把始末讲清楚的意思。否则现存的懒人包确实绝对都有特定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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