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犯罪管辖权/废死作招牌 还要护诈骗?

楼主: mew2 (sea bird 2)   2016-04-18 14:28:31
1.转录网址:http://udn.com/news/story/7339/1636294
2.转录来源︰ 联合新闻网
3.转录内容︰
立法院民进党、时代力量立委质询法务部长罗莹雪,不在乎“台湾人”的“人权”、为什
么被中国大陆把人押过去审判。但对那些作奸犯科的人过度讲究人权,就好像“要废除死
刑,而不管这个人是杀童、弑亲、泯灭人性”似的。
我是电信诈骗的被害人,台湾能渐渐远离“四面楚歌”、“怕得不敢接电话”梦魇,首要
归功一六五防诈骗专线,以及默默耕耘的警界基层“无孔不入”的宣导。
以前诈骗集团勾结电讯业者、户政,取得个资,被害者轻者“破财消灾”,重者住家被骚
扰,全家都深受其害。笔者属于后者,当时怕读高中的么儿被掳,暂居亲友家,怕家被喷
漆、烧房,诈骗业者上门假扮送瓦斯,猛敲铁门,邻居还以为是仇家来报复,真是心力交
猝,无心上班,又无法自力救济。
笔者曾从警十年,转任公务员,都逃脱不了魔掌,更何况一般殷实的阿公阿嬷、老师、工
程师,那真是如临十八层地狱。
更有甚者,笔者的银行帐号被诈欺集团盗用,常接到外县市刑警来查证,也随时会被法院
传讯,就这样搞了两、三年,差点妻离子散,事业、家庭、财产都不保。
这些民进党、时代力量立委,搭上首投族青睐而当选,不代表他们框上“捍卫台湾人权”
的幌子就可以胡言乱语。
选民是“对事不对人”,事情要站在正义的一方,保謢姑息罪犯,就是侵犯“好人”的人
权。废死不也是他们的招牌吗?台湾就是太过于假民主;人权不能超越法治,只有人权,
没有真理、法治,就会变成“暴民政治”。支持“暴民政治”的立委,如踰越法治、真理
、正义的红线,就是鼓励犯罪的幕后始作俑者,终究会被选民唾弃的。
4.附注︰
绿营政客还要继续护航加害者吗?
一天到晚在帮杀人犯诈欺犯争取人权 何时想过受害者的人权?
作者: sam7207 (三亩)   2016-04-18 14:30:00
可是 KMT也希望带回来说...是不是忽略掉什么?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6-04-18 14:31:00
废死首功就是马英九 不用推来推去
作者: westfour (豹哥)   2016-04-18 16:17:00
我对这个帐号狂转UDN低水准投稿感到恶心
作者: QCANCER (琉璃螃蟹)   2016-04-18 16:30:00
LIS现任法务部长,已经定谳的死刑犯怎么不执行?
作者: stvn2567   2016-04-19 00:58:00
受害者的人权的义务是维护加害者和司法私相收受的人权↑时力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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