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llis5566 (布鲁斯威利56)》之铭言:
: 见国人一片骂声,这些立委又把责任推给法务部,指法务部消极摆烂。好像只要法
: 务部开口,大陆就会遵命照办,完全不顾协商需要双方愿意且需时间。这些立委一
: 面痛骂大陆,制造对立,激发仇恨,一面要法务部向大陆索取证据资料;一面说大
: 陆证据不具证据能力,大声讲无罪推定,不可像大陆随便押人,一面又说这些人没
: 被收押是法务部摆烂。
法务部(罗莹雪)新闻稿霸气测漏,狂到不能再狂,实在太煞气了!!
可能有人觉得这样没有格调,但说真的啦,这份新闻稿的曝光度真他妈的高啊。
而且撇开形式,它的内容也很站的住脚--虽然肯尼亚案法务部的处理有许多瑕疵,但是在
这次的大马案我认为完全就是徐永明耍北烂,法务部没有任何疏失。
因为就像新闻稿说的,证据在大陆,而假设大陆证据不可信,你就不能押人;就算大陆证
据可信,还没拿到手也不能押人,所以这次大马回来的20个人放掉完全合情合理。
然而徐永明却因此质疑法务部失职,根本莫名其妙。
相反地,段宜康脑袋就很清楚,知道问题是中国没有把证据交给我们(他更质疑这是中国
故意安排的戏码,就是要让我们放掉这20个人之后说台湾是诈骗天堂)
可悲的是那些该死的媒体,和智障的民众居然还真的跟着起舞了。
但是最荒谬的还是,你他妈的徐永明,居然还想落井下石?
所以我觉得啦,这次肯尼亚案,法务部(罗莹雪)不断帮中国辩护,也是让我们再次看清了
马政府的马脚,而这篇新闻稿,则是刷新了马政府官员的下限。
不过新闻稿煞气是一回事,在一片嘲笑声背后是它惊人的,完全超越一般官方新闻稿的曝
光度,而等到大家的情绪过去,终究会有人认真看待新闻稿的内容,然后历史会记得有那
么个煞气的法务部长罗莹雪,也会记得有个收割力量的垃圾立委徐永明。
我不想帮罗莹雪说话,因为她就是个笑话。
但是请记得,站在笑话对面的,有时候是另一个笑话。
我们的时代力量不分区立委徐永明,就是这么个大笑话。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04-17 01:13:00徐永明根本闹笑话
LIS该声明稿一出 下限远大于徐永明 反而帮徐永明解套
作者:
racksold (广东四大状师-举人方唐镜)
2016-04-17 01:16:00问题是LIS这样像小孩子口气一样的稿子 只会失焦而已
作者:
luke7212 (宇宙大路克)
2016-04-17 01:30:00中国证据不可信你就不可以押人?可是瑞凡啊 你知道中国可是当初押走人的时候完全没出示任何证据给肯尼亚喔 也没出示给台湾喔
作者: Zsanou 2016-04-17 01:32:00
意外的是LIS部长对人民开骂 …
楼上突破盲肠了,大家都以为PTT代表全台湾吧~~XDXDXD
作者:
luke7212 (宇宙大路克)
2016-04-17 01:45:00你是在讲啥啊 LIS的声明稿是针对两案 第一案 中国完全没出示证据就押人 而且在未质询前LIS就在帮对方主张司法管辖权 然后紧接着第二案 LIS顺着中共设的套配合对方的主张 刻意营造成"台湾是犯罪天堂"这种说词 徐永明哪里讲错第二案针对的重点不是"放人"好吗 第二案针对的重点是 她居然在配合对方的主张 而且还发这种声明稿 喂喂喂 请问一下 这是哪一国的法务部长? 她从头到尾没一次站在台湾主张司法管辖权 却一直在配合对方做出主张声明 哪里错怪她了?
作者: diaw (diaw) 2016-04-17 01:55:00
被害人在中国,按协议,中国给证据,嫌疑犯引渡or TW审判!!之前中国会给证据利于后续处理
https://goo.gl/xNFZqe这次LIS在干吗?不去依协议去要证据,先检讨在野立委????????
作者:
luke7212 (宇宙大路克)
2016-04-17 01:57:00怎么不会是她的错 我讲过了 她的态度一直都像是"对方的的发言人"那她发这种声明稿就是在配合对方 欸 中华民国的法务部长欸 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务部长吗?
作者: diaw (diaw) 2016-04-17 01:58:00
法务部失职在要主动去要证据!如想尽办法还要不到,请谴责中共
作者:
luke7212 (宇宙大路克)
2016-04-17 02:00:00更别说 那很明显就是党媒它们上下一心在配合对方 你有看中时的头版吗?就是配合LIS这种说词 那你敢说她这不是在配合中方唱双簧?两案本来就有共通的逻辑 就是"她在配合唱双簧"
作者:
opting (op厅)
2016-04-17 02:05:00搜证不力… 不是很明显中国不给 可以推给中国啊… 为什么要说是立委民粹
作者:
luke7212 (宇宙大路克)
2016-04-17 02:06:00那是你自己"搞错他内文的重点" 你自己去看他发文的内容
作者:
opting (op厅)
2016-04-17 02:06:00这样还不了解吗?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6-04-17 02:10:00看不顺眼就看不顺眼 态度是什么鬼东西
作者:
opting (op厅)
2016-04-17 02:17:00说摆烂不对 应该是要回说你做了那些努力吧
作者: diaw (diaw) 2016-04-17 02:17:00
依过去前例,主动要证据or要不到请公开谴责中共不依协议处理!
作者:
opting (op厅)
2016-04-17 02:18:00发新闻稿说民粹 怎么会对
作者:
luke7212 (宇宙大路克)
2016-04-17 02:18:00积极的态度是什么?很简单啊 就是强烈谴责 跟对方抗议而不是配合著对方 喔 说对方有司法管辖权 然后现在自己还替对方说 错了就要认 光是这句就大有问题了错的是谁?错的是对方非法羁押 错的是对方不分享资讯明明就有资料 对方却不给 他不谴责对方不给证据 却在谴责国人追究这件事 是民粹? 我请问一下 是谁不对?
大陆认证的事情台湾就一定会采用?你是抓完人才开使侦查的?
作者: stvn2567 2016-04-17 02:42:00
林克颖事件就是担心这种状况,台湾才提出由犯案当地和被害人的所在地审判,如今相同的状况,台湾却反过来影射在他国犯罪的台嫌会被当地和被害者的司法机构栽赃或‘准备’接受不公审判,如今台湾已经向全世界证实在非人证物证事证所在地的原从属国没有受理的能力和必要性,试问某些人,你们认为还有哪个国家会把此次事件当成台湾捍卫主权的壮举?
警察职权行使法跟法院组织法 诉讼法全废了算了直接抓人去枪毙 越快越好,证据可性效力是否虚伪管他去死
作者: stvn2567 2016-04-17 02:46:00
如果每次国际规则就随自己的需要变来变去,要其他国家全部都要配合自己,外国人在台湾犯案,是台湾拥有司法审判权,台湾人在外国犯案,台湾还是拥有司法审判权,懂矛盾在哪了吗?
法务部长讲这智障话还有人高潮被五毛笑不意外证据不用验,犯人随便抓 没关系?
作者: stvn2567 2016-04-17 03:06:00
别人验都不公,自己验最公平?
作者:
luke7212 (宇宙大路克)
2016-04-17 03:10:00唉唷 我吓坏囉 中国的司法水平世界公认的低啊 你现在是要告诉我中国的司法水准很高吗?谁不知道在中国司法完全不独立 你要告诉我中国办案能力最强 然后又最公正? 这笑话挺好笑喔
作者: matlab1106 (牛) 2016-04-17 06:20:00
看某版气急败坏出来四处带风向就知道严重了
作者: ct412133 2016-04-17 08:24:00
徐没有错吧.大马20人是台湾跟大马的事.该给证据的是大马不是中国.抓完人说证据不在你手上.这样你是非法抓人
段宜康脑袋清楚!? 大概是知道曲棍球不能吞的那种清楚
有人一昧不相信对岸司法,那就不需向对岸拿犯罪资料啊,因为统统不能当证据。反正以后诈骗之光回来就一律放掉,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