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kkk (我是牛我反刍)》之铭言:
: 肯尼亚有管辖权 (犯罪地)
: 中国大陆有管辖权 (被害人地)
: 台湾有管辖权 (加害人国籍)
: 重点来了
: 首先 受骗的不是肯尼亚人 被害人也不是肯尼亚人 要审出什罪很难
: 再来 加害人虽然是台湾人 但送回台湾审 重点不是罪的轻重
: 重点在于证据事实的认定
: 证据在肯尼亚手上 肯尼亚跟你没邦交 鸟你勒
: 被害人在对岸 你要传唤对岸的人过来审案?
: 在台湾审理程序 一定非常多无法审的地方 结果就是无罪
: 结论 给中国大陆审最好
: 中国可以跟肯尼亚要到证据 被害人也很容易传唤
: 只差被告回到中国就行
: 不论 中国是不是故意或怎样
: 客观来看 这件个案 管辖权归中国最适当
看起来满有道理的....
一个情境假设好了!!!!!!!!
肯尼亚有管辖权(犯罪地)
中国有管辖权(被害人地)
台湾有管辖权(加害人国籍)
重点来了
受害人不是肯尼亚人被害也不适肯尼亚人 要审什么恨难
加害人虽然是台湾人~但是送回台湾审 重点根本没罪
重点在于证据事实的认定
证据在肯尼亚的手上 肯尼亚和你没邦交鸟你勒
在台湾的审理!结果就是无罪
中国可以和肯尼亚要证据 只差被告回中国就行
不论中国是不是故意或怎样
客观来说 管辖权给中国最适当!
喔我忘记说了....
我说的这个假设
是这个台湾人犯了中国的"反分裂国家法"...所属刑法
听起来也很理所当然啊!!!
注意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