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1.我赞成对于有攻击倾向的精神病患采取列管
至于要到怎么样的程度才需要强制就医的确需要再讨论
后续的追踪更是重要,不然把人关起来强制就医几天
之后放出来也不是长久之计。
2.有人认为好像没有强制就医这些人就可以遛鸟攻击人
实际上这些行为,是有刑法或是其他法律规范。
真的比较麻烦的是像持续性骚扰,大声叫骂让人心生畏惧
这类人仅可能依社维法,性骚扰防治法处理,然而这些处罚
过于轻,的确有可能造成加害人肆无忌惮食髓知味。
基于这点我赞成列管,至于要不要强制就医,还需要修法
界定更明确的标准,还有现有医疗资源评估。不然双北都送
松德肯定爆炸。
3.有人认为干脆全部交给法官裁定,这个应该很困难
实际上2007年改由事后救济的提审制度,法官应该就很不爽了。无故增加业务量,所以第
一步全部交给法官势必不可行。
4.有人一直拿2014年摇摇哥来嘴这次事件
2014年那次强制就医合不合法我不知道,人权斗士
有没有出来吠,我也不清楚。
然而这次强制摇摇哥就医的员警连准备个佐证文件都没有
程序都有问题了也被法官打脸了,就不要在这点跳针
摇摇哥既然有长期被列管,要强制就医时准备这些文件应该
不难吧?为什么程序重要,因为唯有合法的程序才能确保
此制度不会被滥用。
不是摇摇哥不能强制就医,而是你连程序都没有遵守
就不难看出这次处理方式过于粗糙!
内文
多位担任精神科医师的友人告知,最近有许多精神科医师在脸书或网络上发文痛批我,彷
彿他们今日因为精神卫生法所遭遇的众多痛苦,还有他们觉得自己被社会误认是他们喜欢
把病人关起来,都是我“害”的。
然后他们指控我(跟其他法律人)对精神科医师“有敌意”,说我们故意要陷精神科医师
于不义。
其实,他们可能不了解:法律人真正有敌意的是“国家公权力”,尤其是当国家机器可能
限制侵犯人民权利的时候。我身边的法律人,在摇摇哥事件上,没有一个人是对精神科医
师有敌意的,大家都是担心国家公权力的滥用。
现行“精神卫生法”需不需要修?我赞成修,但是修法的方向绝不应该是:为了社会治安
和让社会大众安心而放宽强制住院的条件,以方便国家机器把更多各式各样的社会边缘人
、被家属放弃的人或troublemakers通通塞进医疗机构内。
“维护社会治安”、“安置社区troublemakers或游民”并不是精神医学的任务。协助无
力或是无意愿照顾病人的家属,帮他们把病人安置在医院让他们可以“眼不见为净”或是
喘息休息,也不属于“强制住院”的医疗目的。许许多多的问题是警政的问题、社会福利
的问题,是政府不好好把预算投入精神科社区治疗居家治疗及公卫护士的问题。国家机器
不检讨真正的问题、投入更多资源在其他这些项目上,却打算继续便宜行事放宽条件把更
多人丢进医疗机构内给关起来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