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观点分享
最近网络上很多人在分享,杀12岁以下孩童唯一死刑,这法律要是通过齁...
我看很多未婚生子、弃婴、虐婴不当管教致死,要判死刑一堆人。当然这法案一定会有
那个人生最讨厌的那个But,但就是这个But让捷运随机杀人犯在那边打羽球吃免钱的。
但没关系,我觉得台湾人的民主很发达,乡民正义甚至比一些政府机关都来的有效率和
有人情味。所以我想台湾的法律应该这样改:
1.杀人犯不是死刑就是无期徒刑。
将所有检方、双方律师、任何调查结果及法庭上论述全部po上网,法官在最后定谳之前
做出他的决定及对整件事情的看法和论点。由大众公投决定死刑或是无期徒刑。
规则如下:法官的一票算两百万票。大众投票须超过任期内的总统大选投票数的一半
(不包含法官的两百万票)以多数票为最后定谳,如果没过半就以法官决定为主。当投票
结果是决定死刑,及立刻决定行刑时间,全程用刑过程以网络直播方式,让大众一起承
担死刑的这个重大的判决。
后面两个是我发现比较有问题的
2.贪污和掏空 → 直接褫夺公权及限制出境和冻结所有帐户,以连坐法将相关亲友帐户做全
全面监控,直到他把所有的钱,物归原主那刻才解除。
不然你看看他赚那么多,赔那一点点...又关那不到几年,品行良好又出来了
你说公司被掏空后倒闭的那些员工怎办?
3.总统大选过后,旧总统出访国外及所有签呈和所有条约签立,所有相关机构需要总统
签呈的相关文件,都应该由新任总统看过及签章,不然说出那种"签约后下一任总统如果
不喜欢可以反悔"的话,实在是....听说他是法学系毕业的不知道真的假的
如果他哪一天心血来潮,跑去跟大陆签和平统一条约,举家一夕之间搬去大陆,变成那
边共产党荣誉两岸和平主席。相信没有一个总统能反悔吧 ...国际也不会让你反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