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本来是非常坚定的反废死派,
认为杀人且手段凶残者,唯一死刑!
甚至公开问吊都刚好而已
但最近有稍微改变想法
郑捷案发生后,我跟朋友讨论,
该怎么处理这个畜生最好?
得到的不答案不外乎凌迟啦、鞭刑十万下啦、车裂啦
但在台湾办得到吗?办不到!
那退而求其次,一枪打死他吧!
但当我看到他本人也期待赶快被枪毙,好证明自己真是英雄时,不禁在想太便宜他了
对他而言更痛苦的,反而应该是绝无释放可能的终身监禁
而且要每天强迫工作,稍有怠慢就送牢里的禁闭室!
加上每天牢里大哥们[伺候]
叫这厮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这比死还难过!
这至少是现行法律就可以办到的
只是到时候人犬团体又要靠杯监狱人权,
那就只好请人犬团体去帮忙照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