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qmaybenot (qq)》之铭言:
第二,推定的部分,国民党应该要公开所有的财产,并且要先推定这些都是属于不当取得的
财产,而除了国民党可以充分举证证明是基于政党补助款及政治献金等合法来源所取得的财
产之外,一律都要先返还,并且明令禁止国民党任意处分财产。这样的推定没有模糊空间,
可以要求其在一年内完成所有推定为不当财产的返还。
→ taiwan009: 第二点就违宪了,政府不能靠假定你的财产不当,就侵害 02/26 09:11
→ taiwan009: 财产权 02/26 09:12
→ taiwan009: 这会像早期共产党迫害私有财产权一样 02/26 09:13
最大问题本来就在这里。现在的党产条例不是经过司法程序宣判有罪之后来处理国
民党的财产,而是迳行行政判定不当(有罪)之后就要强制回收,而且还会扩及其他
延伸的部分,因为它不是只能认定国民党名下的财产,所有与国民党相关的资产,都
可以透过这个条例判定为不当党产的可能。
另一个进一步的问题,如果“基于政党补助款及政治献金等合法来源”的党产才能
叫做正当的党产,它为什么不能一体适用在现在的所有政党身上?这就导致现在政党
如果采取过去国民党作法,它所取得的财产反而是“正当党产”的矛盾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