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未贪污?林益世涉收贿6300万 今二审宣判

楼主: chun0303 (chun)   2016-02-26 10:28:10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前行政院祕书长林益世涉收贿6300万元案,特侦组起诉林涉违
背职务收贿、不违背职务要求贿赂、财产来源不明罪和洗钱等四罪,一审认林收贿“乔”
民间合约,不是公务员职务上行为,不构成贪污的两罪,仅依公务员假借职务权力机会犯
恐吓得利、财产来源不明两罪,轻判7年4月徒刑,林母、前主播妻子彭爱佳和林的两位舅
舅等4人所涉洗钱均判无罪,高等法院今天下午4时将宣判。
高院今判决的观察重点,除林益世是否构成贪污罪,刑责加重与否外,另一项判决重点是
,林母沈若兰等四人被控协助隐匿林益世重大犯罪所得的洗钱罪是否会论罪,据了解,林
益世、妻子彭爱佳等人将不会出庭聆判。
特侦组起诉指控,林益世在99年任立委期间,协助地勇公司陈启祥取得炉下渣契约及转炉
石契约,收受地勇公司6300万元贿赂,涉贪污治罪条例中的违背职务收贿罪,另于101年
担任行政院秘书长期间,协助地勇公司和中联公司续约及争取加入中联公司和中耀公司的
炉下渣契约而成“三方契约”,向陈启祥索贿8300万元未遂,检方依“实质影响力说”的
职务行为,认定林涉贪污治罪条例中的违背职务收贿罪和不违背职务要求赂贿罪,并求处
判林无期徒刑。
台北地院认定,公务员收贿罪中所订的“职务行为”,必须和公务性质有关,而林益世为
陈启祥的地勇公司,去向民营的中钢、中联施压、请托,属于乔民间合约性质,且林仅转
达便笺给经济部,事后也未探询结果,依据“罪刑法定”原,林未涉贪污罪,但林假借对
经济部选派的中钢、中联高层人事有间接影响力的权力和机会,扬言撤换人事,涉及恫吓
行为,已触犯公务员恐吓得利罪,判刑5年6月,加上林涉财产来源不明罪,合并订应执行
7年4月徒刑,褫夺公权5年,并科1580万元。
检方不服一审认定林未涉贪污罪,只以刑责较轻的恐吓得利罪、洗钱罪轻判林,并判林母
、妻子彭爱佳等4人均无罪,对5人向高等法院上诉;高院审理近3年时间,今下午宣判,
将针对林收贿乔合约一事是否属“职务行为”而触犯贪污罪等重点,做出判决。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613881
这么多年了,记得最清楚的就是当时美金火里来水里去,
到底有罪没罪???今天下午2审就要知道了
作者: bloodydevil (蒼神之月)   2016-02-26 10:29:00
万一没罪就是法院又国民党开的了www
作者: xanthippe (只有惭愧)   2016-02-26 10:30:00
这会判到没罪也只有9.2挺得下去了
作者: westfour (豹哥)   2016-02-26 10:30:00
整个行政院只有3个人在上班~~~~~~~~~~~~~~
作者: jess730612   2016-02-26 10:31:00
风向阿~法官也是人不会这么蠢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6-02-26 10:33:00
录音带这么明显的一刀毙命证据,还有人挺得下去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6-02-26 10:34:00
可笑至极,罪证明显成这样,还能搞这么久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没)   2016-02-26 10:37:00
阿扁也没贪污罪啊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6-02-26 10:39:00
https://youtu.be/QYRA3Rw6nKY 水管上都还在,有兴趣的可以再去听看看。这个最扯的是,送钱的被判行贿,收钱的014,贪污不成立,这到底是什么鬼逻辑?
作者: TED781120 (苍夜歌)   2016-02-26 10:41:00
实质影wwwwwwwwww
作者: h41615 (hugo)   2016-02-26 10:41:00
呵呵
作者: sakaizawa (被嘘会高潮)   2016-02-26 10:43:00
无罪好啊 我看中国党要累积多少仇恨值才爽
作者: bloodydevil (蒼神之月)   2016-02-26 10:43:00
最好是林真的被抓去关啦 看他不爽很久
作者: jayfeng (杰奉)   2016-02-26 11:00:00
这种贪污案也审太久了吧...
作者: Dalaia (我是公的别水球我)   2016-02-26 11:00:00
我等著看林无罪被放 ^_^ 这样KMT就永世不得翻身
作者: bruce2248 (moptt受害者)   2016-02-26 11:03:00
支持判无罪到定谳 KMT等著亡党吧
作者: laukun (崛起)   2016-02-26 11:07:00
9.2:实质影响力 阿扁限定
作者: AGODC (我会游仰式了^^)   2016-02-26 11:08:00
支持无罪,换国民党永无翻身蛮划算的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16-02-26 11:15:00
国民党青年团首任团长林益世的经典名言:行政院只有三个人上班
作者: jess730612   2016-02-26 11:15:00
阿扁有没有罪我不知道 但是他受到不平等待遇太多太多扁案可以换法官 可以心证实质影响力 可以高院迳自裁决可以接受证人作伪证 可以押人取共 干~世界上有谁能服?
作者: bloodydevil (蒼神之月)   2016-02-26 11:18:00
扁案太多不符合程序正义的手段了
作者: jerrylin (嘴砲无视)   2016-02-26 11:21:00
法院今天会是机灵的尚书大人吗
作者: slimak (shady)   2016-02-26 11:26:00
快判无罪阿干你娘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2-26 11:26:00
这还需要判断有没有贪污吗?
作者: GaryMatthews (G公*)   2016-02-26 11:27:00
无罪开释
作者: agong (agong)   2016-02-26 11:34:00
3323
作者: hatedark168 (小羊)   2016-02-26 11:37:00
几乎没有蓝民在护航林益世 反观绿民无脑死忠挺扁到底
作者: nickstarwind (未来在手中)   2016-02-26 11:50:00
笑死 送钱的被判行贿 收钱没事 干
作者: DaneiLJ (键盘乡民)   2016-02-26 11:58:00
不重要,无罪大家回家,有罪,跟一审差异过大,高院发回更审赌会判有罪,发回更审,烫手山芋掰掰
作者: kanyej1022 (高级的台湾人)   2016-02-26 12:00:00
不懂9.2趴说014无罪,阿扁有罪的标准在哪?是参考网络俗辣汤吗?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6-02-26 12:07:00
没贪污是因为法定职权好吗... 这都搞不懂吗张花冠也没贪污 贪污没这么好判
作者: k374318 (k374318)   2016-02-26 12:29:00
白痴法官脑袋一定有问题,蛮智障的判决
作者: extrachaos (extrachaos)   2016-02-26 12:39:00
无罪
作者: ericsonzhen (Jeongwoojin)   2016-02-26 13:07:00
那阿扁也没贪污 重判啊
作者: flyingbiz (恶里头)   2016-02-26 13:23:00
等著看网络酸辣汤崩溃
作者: jevix (过气小菜尉)   2016-02-26 13:48:00
真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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