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李富城FB

楼主: DJSHD2 (GalaxyExplosionote7)   2016-02-24 21: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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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4月7日郑南榕殉难事件始末 /林干义
 四月五日晚上,本社接到一通神秘电话,指称警方将于第二天清晨前来拘提郑南榕。这
通电话大约在九点钟打进来,由郑南榕本人接听,听完以后,他神情严肃的走到丛书部,
要林彗如打电话给声援会的人士。经过通知以后,声援人士纷纷赶来,远从台中赶来声援
的人抵达杂志社时,已是深夜两点。
国民党全面恐怖包围
杂志社陷入孤绝状态
 当晚前来声援者包括蔡敏卿、陈元芬、李传文、林重谟、卢修一、洪贵参、洪志铭等近
二十人。卢修一和洪贵参还跟郑南榕谈了半个多小时;卢修一在四月八日上午的记者会,
谈到他与郑南榕最后晤谈的经过时,忍不住为之哽咽,泣不成声。到了四月六日清晨以至
上午,神秘电话所说的情况并未出现,声援会人士于是纷纷散去。由于表面看来平静,虽
然大家心中已有警戒,但仍然不免稍有紧张后的松懈,谁知国民党就是利用这种心情松弛
的时刻,发动疯狂的强行“拘提”行动。
 杂志社的干部,在国民党强硬拘提黄昭辉以后,都已有警觉,四月三日,国民党判处出
版“李登辉短命政权完结篇”的陈维都有期徒刑八年,陈忠义四年,这种警觉更加强烈。
然而,没想到警方会如此迅速凶猛,在三天后就前来“拘提”,而且高检处在四月四日就
“签好拘票”;更想不到警特人员早在一个多月前,就命令杂志社楼上的主人全家搬出,
由他们派人“进驻”,将四楼当成摧毁杂志社的“指挥总部”。
 六日是星期四,为杂志社的完稿日,社内员工经过彻夜工作以后,都十分疲惫。到了七
日早晨八点以前,社里员工大多已经离开,只剩下总编辑郑南榕、执行副总编辑郑肇基、
副总编辑林干义、编辑廖国祯、林慧如、总务邱美缘、郑南榕的女儿郑竹梅,声援会人士
蔡敏卿、陈庆华、翁添福、陈元芬、郑坤汉以及一早前来打扫清洁的欧巴桑留在社内。
 清晨七点多,刚离开杂志社不久的一位员工打电话回社内,表示他在松山机场附近看到
两辆镇暴车。在楼下巡视的声援会人员也看到一辆轿车内坐了两个人,两个穿制服的警察
由民权东路五五○巷走进来,接着一辆巡逻车也开入巷内,由车上走下三名便衣,手里都
拿着同一式样的黑色雨伞。两辆消防车在不久后未鸣警笛地开到五五○巷巷口的统一超商
门前,静静地停在路边。
 八点十五分左右,郑肇基和廖国祯下楼巡视,他们沿敦化北路走向松山机场,并未发现
镇暴车,也看不出有任何异状,更看不到早起运动民众所看见、清晨五点多就躲入中山国
中里待命的一百多名“镇暴”警察。在楼下巡视的高金财,发现情况不对,匆匆跑到巷口
的电话亭打电话给杂志社示警,社内电话却已打不通,再连续打了几通声援人士家中的电
话,他们的电话居然也都不通;等到满头大汗的高金财转头一看,大批警察已经狂奔奔向
杂志社进行包围。
 杂志社内这时已经成为孤儿,全社陷入恐怖无比的状态,就像一座面临四面八方砲火的
碉堡,也像张牙舞爪的野兽亟欲吞噬的生灵。
 八点五十分,国民党安排好的人开始打电话进来“订杂志”,第一通是由林慧如接听的
,对方先问一年要多少钱,又问如果订半年是多少;接着第二通、第三通“订杂志”的电
话跟着打进来,内容都是一样,由郑南榕和陈元芬接听。郑南榕发觉情况不对,一面接电
话,一面打手势要林慧如挂掉电话,赶快离开。陈元芬挂上电话,冲下楼要跑到宣传车上
拿布鞋,一出楼下大门立刻被七、八名“镇暴”警察冲上来拳打脚踢,并且把他架到中山
国中围墙,以警棍架在他的脖子上,用盾牌压住他身子,加以“看管”。然后由中山分局
刑事队长侯友宜率领几名警察将一楼大门踹开。
郑南榕:你们通通赶快走
铁门口与楼梯间最先起火
 社内,这时已全面面临狂风暴雨的打击,郑南榕十分镇定的叫醒熟睡中的女儿郑竹梅,
叫竹梅赶快跟邱阿姨走,然后将女儿交给邱美缘,要大家带着竹梅赶快离开杂志社,当时
郑南榕大喊:“你们通通赶快走!”郑肇基已由床上爬起,打求救电话打不通,再打自备
的无线电话也打不通。
 此刻,铁门门口内与楼梯间突然起火,郑肇基、翁添福、郑坤汉、蔡敏卿、陈庆华赶紧
拿灭火器扑火,可是,铁门外的火太远无法扑灭,铁门内的火熄了又起,连续三次,最后
郑肇基拿起睡袋才盖熄火苗。这段扑火的时间,大约是五分钟。
 由于大门已被大火封住,林干义、廖国祯和邱美缘、欧巴桑一起保护郑竹梅,先冲进丛
书部,林慧如还在丛书部内打电话。然而,这时本社所有八线电话全部被电信局控制,键
盘上八个按钮全部一闪一闪地闪著红灯。国民党政权已很明显的是要完全切断自由时代周
刊社对外求救与求援的管道,然后以绝对优势的制式暴力一举毁灭这家被孤立的杂志社,
这种狠毒至极的作风,只怕连共产党也做不出来。
浓浓黑烟警方抽手
熊熊烈焰南榕殉道
 邱美缘和林干义等人眼见大量黑烟弥漫全室,只得另觅出路,邱美缘指出资料室有出口
,于是,和林干义带着郑竹梅、廖国祯、欧巴桑一起用溼口罩蒙住口鼻,冲往资料室,打
开所有的窗户,让新鲜空气流进来,以维持呼吸。只见这时后面巷子站了许多穿制服的警
察和穿镇暴装的警察仰著头袖手旁观,消防车明明早已开到附近待命,却用来做堵住巷子
口,不让外援进入之用,表现出一付“先让你们惊恐、受罪”的姿态。
 在十一号门口奋力救火的五名男士、和加入救火的林慧如,那时却都忽略了郑南榕。林
慧如在慌乱中忘了叶菊兰暗中拜托她盯住郑南榕的话;郑肇基也只顾著灭火,只听到蔡敏
卿叫道:“南榕,不要那么快,还有时间”,郑肇基想起他的哥哥,大叫一声:“南榕!
”回头一看,趁众人忙于救火、找出口之时,郑南榕早已迅快而毫不迟疑地进入总编辑室
并反锁房门。郑肇基用力踢门,却踢不开,找出早就备妥的钥匙打开门一看,眼前的景象
却让大家吓住了!
 总编辑室已经是一片火海,火苗冒起有一人多高,红色的熊熊烈焰中郑南榕的躯体已看
不见,只能看到他斜斜伸出的一只脚。林慧如则悲切的叫了一声:“郑先生!郑太太!”
,她不知道叶菊兰已经去上班了,以为那只脚是叶菊兰的脚,因为叶菊兰曾经向她表示,
假如郑南榕敢死,她会跟他拼了!
从警察方向传来猛暴声
在资料室内剧呛无人救
 郑肇基放弃挽救郑南榕以后,走到九号窗口呼吸新鲜空气,当时九号窗口只有三人,由
于不知他人下落,他想打开铁门让警方进来救出其他的人。他先试图打开九号的铁门,却
无法打开,于是找到一条溼毛巾摀住口鼻回到十一号,打开两道铁门,准备去开楼梯间的
第二道铁门时,发现警察正用乙炔切割铁门,他被滚烫的铁门烫伤了手指。当他正打算忍
痛将铁门打开时,突然由警察切割铁门的方向传来一声轰然巨响,爆炸的威力吹得他的头
发向后飞起来。郑肇基只好退回九号窗口,他与陈庆华、蔡敏卿三人守住窗口约三十分钟
后,消防人员破坏铁丝网,三人循云梯爬下,脱离火场。
 郑肇基三人抵达地面后,立刻由一大群警察、便衣围住。郑肇基要求看郑竹梅,便衣回
说,小孩已经救出来加以“保护”,不必看,并命令警察把四个人架走。郑肇基表示他必
须留在现场清点杂志社的损失,便衣却仍强迫带他离开;当郑肇基询问三人姓氏,竟然三
个人都回答姓陈,并表示名字不必说了,只要随他们走就行了。
 被困在资料室里的林干义、邱美缘、郑竹梅、廖国祯、欧巴桑,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浓密
黑暗中呛咳,不时脱下口罩向窗外吸一口空气,再将口罩戴上。邱美缘抱着郑竹梅爬上铁
制阳台,消防人员仍旧迟迟不来救人,此时距离警方包围现场,已足足过了三十分钟,消
防车仍奉命不开进来。
 挨过漫长的三十分钟后,屋内的浓烟越来越大,情况已经十分危急,但地上的警察仍好
整以暇地,或抱胸或插腰抬头观望。郑坤汉向窗外大喊救命,警方大概请示过上级以后,
一辆小型消防车才慢慢由后巷口开进来。资料室内的五个人已在剧烈呛咳,翁添福、郑坤
汉冲进了资料室,奋力用钳子无法发挥多大作用,郑竹梅已经吓得号啕大哭。消防车的云
梯“好不容易”地伸到三楼窗口下,消防人员在翁、郑合力下拉开安全窗的铁丝网,七个
被困的人才依次循云梯抵达地面。
 在爬出窗口前,林干义曾问郑坤汉:“南榕呢?”郑坤汉悲悽的摇摇头说:“他把自己
关在房间内,房间起火,他可能已经牺牲了!”单独被困在丛书部的林慧如,也由消防车
的云梯爬下来,八个人聚在一起,所想到的只有郑南榕很可能已经牺牲,但是在竹梅面前
,却都不敢开口互相询问南榕的生死。便衣警察“命令”八个人靠墙站立,“不准走开”
。竹梅被翁添福抱着,她已经停止哭泣,童稚脸孔上的神情似乎仍不知道她心目中的太阳
已经壮烈成仁了。
国民党事后的
布谣与抹黑行动
 警方巡逻车驶来载走八个劫后余生者的速度,比消防车开过来救人的速度不知快了多少
。便衣刑警和“镇暴警察”左右挟持,两个人夹住一个人,将八位脱离火场的人强行押上
巡逻车,既不说明以什么“正当”理由强押,也不说明警方将这八人带走,是当成“嫌犯
”,还是当成“证人”。两辆巡逻车打开警笛,一路呼啸著闯越红灯飞驰闹区,把七位大
人、一位小孩强行押往中山分局警备队予以软禁。
 在载走两批离开火场的时代员工及声援者后,警方即故意散布不实消息,谣传“证人”
有人受伤,已被送到医院。害得家属信以为真,一下子奔往马偕医院,一下子奔往林口长
庚医院,到处奔波却徒劳无功。声援会的黄尔璇、李胜雄、周清玉等人士也因警方散布谣
言,耗费了大半天的时间而无法见到十一名火警见证者及在楼下被抓走的刘安庭。
 国民党警方故意将见证者强行押走,又传布谣言乱放消息,极其明显是企图将火场见证
者加以隔离,威逼“口供”,修改内容之后再提供国民党对外抹黑郑南榕。从内政部长许
水德和警政署长罗张,都在立法院公开说谎、恶意栽赃,诬蔑郑南榕投掷汽油弹,并声称
是“根据”被侦讯的“证人”之“证词”,可知国民党政权置郑南榕于死地之后,更企图
丑化郑南榕为“狂徒”、“暴力份子”。
 四月七日,郑南榕为了坚持他的两个信仰──台湾独立与言论自由,采取最悲壮的方式
,献出他的身体来表达他对这块土地的挚爱,也以此方式表达他对国民党暴力集团最强烈
的抗议。郑南榕死了,所有有良心的台湾人都为他同声一哭,流下了感佩的热泪。但是,
他的灵魂一定永远跟我们同在,他的崇高理想──台湾独立建国与人生而有百分之百的言
论自由,也将是本社所有员工、各界同志和所有台湾人必须一起努力、奋斗的目标。
 一九八九年四月七日,郑南榕为台湾而死,台湾人请不要忘记这一天。(本文原刊于自
由时代周刊)
再来是本文:
http://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8765912691522&id=1423730852
欢迎分享,请分享时包括我的引言
高志鹏在立法院要修改宪法,我没意见,但所提*郑南榕的事*,我不得不说,很多人是不知
道当年那一把火是在住屋内引发的,如果是在空地上,总统府前,在不会伤害到他人的情
况下, 那我会很佩服这种殉道的精神, 可是在住宅区引起大火,一旦大火延烧到其他住
屋、后果难以想像, 我想那应该叫公共危险罪吧?
下面这篇报导,是自由时报登的,我不加解说,是当年的实情、大家请自已看
所以你想表达什么?
都过了一个多月还在崩溃喔…
作者: chewie (北极熊)   2016-02-24 21:44:00
真要这要比 啊孙文不就纵火集团首脑?XD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6-02-24 21:47:00
北七 那他的国父不就恐怖份子
作者: hahamula (お元気ですか)   2016-02-24 21:48:00
李敖,换你上场了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6-02-24 21:49:00
孙文是一百多年前的ISIS首脑吧
作者: knighthgink (聖陵)   2016-02-24 21:57:00
他谁啊?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6-02-24 21:58:00
香港天王
作者: nerve52 (nerve)   2016-02-24 22:55:00
武昌起义也都在没人的地方革命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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