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包括一堆想带风向的民粹第三势力,
都在质疑为什么民进党没在报告事项国民党挡不当党产条例时交付表决?
绝对不是人不够,也不是放水。
纯粹只是没必要。
首先要解释报告事项的作用。
报告事项就是一读,在院会复诵一次后,交付委员会审查,
这就是一个法案必经的程序。
任何无论大小的党团,都能提出异议。
所以过去的院会在进行报告事项时,
都是民进党、台联党挡国民党、行政院十几个案子,
国民党也连挡民进党、台联党十几个案子,
这几个案子本周挡了,下周会继续列案,还是继续互挡。
通常会累积个几周再一次处理,动员来表决,强势护航想过的案子付委。
但是,也只是护航想过的过而已,不是护航所有的法案付委。
为什么?
因为表决很花时间,要先案铃七分钟,
每一案也要两三分钟,重付表决就要加倍。
这时间一拖下去,后面的质询也会跟着拖。
所以,除非是决定要搞焦土对抗,否则很少在总质询的时候去表决。
另外,总质询的期间,
院会不会有讨论事项,
就算委员会把案子审查完毕,
院会也没时间处理。
而且,所有不当党产条例的内容,
都是要行政院组委员会来处理,现在赶忙过也没用,
等520已后再慢慢处理都来得及,
因为,所有版本都能溯及既往,
还要追究买家的责任,那等大家都有空有时间来处理,不是比较好。
然后,今天民进党的人绝对足够。
因为民进党今天为了要挺自己的院长,
党团会议结束后,
马上准时带队到议场内见证。
大家看默哀的影片,场内的立委都民进党的。
所以,不要再被不懂程序的带风向了。
今天不表决,真的是没有任何必要,更无实质意义,表了只是浪费时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