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国民党的党产处理方式探讨

楼主: unknown (ya)   2016-02-19 12:50:29
我认为 国民党的党产处理问题 不能放在一般法律架构下
否则会落入一个逻辑陷阱之中 国民党会说 有不当党产就去提诉讼
让法官判决就好
但这样忽略了一个盲点 党产本身的来源就是戒严体制殖民政权的特殊产物
本身就不应适用一般性的法制来处理
想想看,即使是一个外观形式上合法的土地买卖契约,但也不能认为这就是合法。
因为白色恐怖时代,国民党拿枪顶着你的脑袋要你卖土地,你敢不卖吗?
最佳方案,是完全效法和学习德国处理东德共产党的党产的模式
设置特别的任务型单位,彻底清查和追纵国民党所有党产
而且必须特殊问题特别对待,因其性质不同而为合理之差别待遇,才是真平等
所以‘不当党产处理条例’确实有必要,而且必须绕开一般法律原则
以客观、公正的‘转型正义’角度,将国民党全部财产‘溯及既往’全部追究,彻底清查
所有的资产来源和去向,且必须采‘有罪推定’原则,不能清楚列举来源者,一概推定
为不当党产。如此才能切实地查明历史真相,并终结不公不义的庞大党产。
总之,党产问题,绝对要特殊问题特别对待,不可以用一般法律原则来处理,
否则很容易就被国民党脱产,或逃避对党产的清算,造成不公不义。
我要特别强调,这不是基于仇恨,也不是报复,而是真正公平正义的实践
最崇尚法律、秩序与公平的德国人都能这么做,可见这是公正的处置,台湾应仿效。
作者: rayonwu (皂丝)   2016-02-19 13:18:00
作者: NIOHA (爱的箴言)   2016-02-19 13:22:00
德国崇尚法律、秩序与公平才办的到阿立法院一堆大小乔 强硬的法律在台湾很难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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