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在:
“若预定交接日超过60日者,现任总统、副总统与总统当选人商议,
并获全体立法委员2/3以上同意后,得提前卸任”
宪法保障的是四年任期没错,但宪法没有说你总统不能自愿放弃任期啊
换言之没有强制前任总统一定得要下台,
而是帮“若前任跟现任达成共识得提前卸任”立出法律的依据
换言之,马英九根本不可能答应,那你说时代写这条干嘛?
他们会不知道马英九根本不可能答应吗?
那如果马英九跟蔡英文真的商议后然后同意了,然后立法院也同意
是否在这条底下,提前交接的可能性就更高了?至少有法律明文的依据。
如果有这样的可能性,去推动这样的法案,有何不可?
※ 引述《pinkkate (笑笑猫~)》之铭言:
: 1.新闻网址: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219/649815.htm#ixzz40ZpD8Tkc
: 2.新闻来源︰
: 东森
: 3.新闻内容︰
: 立法院新会期今天开议!时代力量党团约上午公布《总统、副总统交接条例草案》,主张
: “若预定交接日超过60日者,现任总统、副总统与总统当选人商议,并获全体立法委员
: 2/3以上同意后,得提前卸任”。党团总召徐永明表示,希望现任马英九、新总统蔡英文
: 能够发挥政治智慧自行协商,320就提前交接。
: 时代力量党团19日上午举办记者会,党主席黄国昌当场公布《总统、副总统交接条例草案
: 》,并指出这个版本不是他们第一个提出来的,早在2008年4月18国民党立委费鸿泰、吕
: 学樟都提出类似版本,“历经这么久,早就应该完成法律今天都没完成,某个程度上面来
: 说一种遗憾”。
: 黄国昌表示,这个交接草案有3个重点。首先,针对政权交接,他们主张设立一个11人的
: “监督交接委员会”,若行政机关发布重大政策,皆须交由监督委员会审理,并得请求中
: 央机关备询或提出书面报告。第二,他们主张人事冻结,现任总统、副总统、行政院长交
: 接期间,不得任用或迁调简任级公务人员。
: 最后一个,黄国昌表示,他们主张“总统当选人之与文国政”,总统当选人于交接期间开
: 始后,得请求现任总统及行政院长提供中央告行政机关进用之政治任命人员名册、公营事
: 业或具官方股份之民营事业之理事、董事或监事名册、交接期间所欲推动及续行之重大政
: 策内容。
: 是否可以赶在520前完成立法?黄国昌说,这个法案从2008年就到现在,已经有很长一段
: 讨论时间,时代力量党团也坚持把交接条例列为党团优先法案,他相信可以在期限内完成
: !
: 4.附注︰
: 其实我当然也是觉得,一月16日就选完
: 要到五月20日才交接,这中间未免太久了
: 但不合并选,又浪费资源
: 解决方法一定是请马总统提前卸任(或蔡)
: 但这法案出来,肯定被拿出来解释宪法
: 总统一期四年是写在宪法里的
: 提前交接是否违宪呢?又要看大法官决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