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内政部将修法,妇联会、救国团资产须公开

楼主: geordie (Geordie)   2016-01-24 08:47:05
内政部将修法,妇联会、救国团资产须公开
2016-01-24
揭露财产总目录 受各界检验
〔记者李欣芳、罗添斌、黄邦平/台北报导〕
在威权时期与国民党党国关系密切的妇联会、军人之友社与救国团,
频遭外界质疑财务不够公开、透明,妇联会还曾被学者质疑从未向内政部申报财务并公开资产,
政府在一九五○到一九八○年代课征总值逾四千亿元的劳军捐,更有三分之一流向妇联会、三分之二流向军友社,
内政部如今决定修改“人民团体法”,将妇联会与救国团、
军友社等团体纳入规范,要求强制揭露其财务状况,包括上网公告其财产总目录。
内政部官员透露,虽然救国团已透过内部刊物等方式公布其决算资料,
军友社也在网站上公告,但并未公布拥有多少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及总资产,
未来若修法通过,包括资产负债表、不动产等财产总目录的相关资讯都必须对外公开,
既然有些团体强调有从事公益活动,其财务就应公开、透明,接受外界检验。
救国团:没具体条文 不回应
对此,妇联会表示,相关财务申报都依照法令规定,所谓公开财务的定义不清楚,暂时无法说明。
救国团也强调,相关帐目都清楚,但如果只是修法的构想、内政部还没有具体的法规条文,
救国团没必要对号入座,不便回应。
军友社则指出,军友社现阶段均依照人民团体法规范申报办理,待内政部修法完成后,
军友社当依新法办理申报公告作业。
内政部合作及人民团体司筹备处副主任陈志章表示,现行社会团体依人团法第卅四条规定,
每年的预算与决算报告都要呈报内政部核备,内政部经邀集具有代表性的社团开会,
达成共识,未来要透过修改人团法的方式,让人民团体的财务更公开、透明,
修法明订人民团体必须对外公告其财务状况,方式包括上网公告、透过其内部刊物公布等,要强制揭露财务资讯。
政团、社团、职团 纳入规范
依据内政部规划,将纳入修法的有三类,包括政治团体、社会团体与职业团体,
被内政部归类为政治团体的妇联会,以及军友社、救国团、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都纳入这次修法的规范。
由于妇联会是向内政部以政治团体属性报备立案,不受人团法卅四条规定必须强制向内政部申报年度预决算报告,内政部另订定“政党与政治团体财务申报要点”,虽也要求要申报财务,但这项要点并无强制性,即使妇联会未向内政部申报财务,也无罚则;不过,主管政治团体业务的内政部民政司长林清淇说,这项修法内部有沟通过,财务公开、透明确实是修法的大方向。
内政部这次的修法,将进一步召开座谈会广征意见,经呈报内政部部会会报、行政院院会讨论通过后,再送请新国会审议。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952131
4.附注︰
内政部也懂转弯?我看是先告诉这些团体快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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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fefussing (无病呻吟)   2016-01-24 08:51:00
修法让这些团体合法..
作者: Fugax (Last Regrets)   2016-01-24 08:52:00
假修法,真埋漏洞。民进党与时代的立委务必细心。
作者: sinon0123 (cc)   2016-01-24 08:55:00
4千亿拜托 能通通征收吗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6-01-24 09:16:00
全部没收 解散团体才是真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学姐最高)   2016-01-24 09:49:00
推推
作者: ckf1207 (小小头)   2016-01-24 10:48:00
通通没收 这些都是从人民干来的
作者: h41615 (hugo)   2016-01-24 11:37:00
宗教团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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