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人员任用法 第二十六条之一
各机关首长于下列期间,不得任用或迁调人员:
一 、自退休案核定之日起至离职日止。
二 、自免职或调职令发布日起至离职日止。
三 、民选首长,
自次届同一选举候选人名单公告之日起至当选人名单公告之日止。
但竞选连任未当选或未再竞选连任者,至离职日止。
四 、民意机关首长,
自次届同一民意代表选举候选人名单公告之日起
至其首长当选人宣誓就职止。
五 、参加公职选举者,自选举候选人名单公告之日起至离职日止。
但未当选者,至当选人名单公告之日止。
六 、宪法或法规未定有任期之中央各级机关政务首长,
于总统竞选连任未当选或未再竞选连任时,
自次届该项选举当选人名单公告之日起至当选人宣誓就职止。
地方政府所属机关政务首长及其同层级机关首长,
于民选首长竞选连任未当选或未再竞选连任时,亦同。
七 、民选首长及民意机关首长受罢免者,
自罢免案宣告成立之日起至罢免投票结果公告之日止。
八 、自辞职书提出、停职令发布或撤职、
休职惩戒处分议决之日起至离职日止。
九 、其他定有任期者,
自任期届满之日前一个月起至离职日止。
但连任者,至确定连任之日止。
驻外人员之任用或迁调,必要时,得不受前项规定之限制。
考试及格人员分发任用,不受第一项规定之限制。
第一项规定期间内,机关出缺之职务,得依规定由现职人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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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很多书读得不好、别人解释了宪政危机也不肯听得蛆蛆们看的法条;
蔡英文只要还没有就职,就不能机关首长就不能任用或调迁官员,
所以是要他组个屁阁喔?
你除了行政院长外,底下的人都不能改,
这叫哪门子的多数党组阁?
直接拿颗西瓜摆上去效果不就一模一样,用完还可以回收拿来吃咧!
违宪的事情自己读不懂,违法的事情还要逼人去做,
人家蔡英文有脑子,不肯随之起舞,就要泼粪说她不负责要让国家空转?
现在真正摆烂的是马政府的毛内阁,
这烂摊子就算蔡英文要收拾也不可能,何况还要把责任推给她?
简直荒谬可笑。
下次谁再发要多数党组阁
(更别提这是内阁制的名词:是要国会议员去组阁 连这点都搞不懂就乱用的白痴多的是)
干脆就直接贴这篇文章叫他们闭嘴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