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礼拜看到这两篇新闻
[联合]两岸经贸协议怎么签 蔡英文:监督条例先过
http://tinyurl.com/gpyq6sv
[中时]民进党宣告:未来对外经贸谈判将采黑箱作业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110002660-260401
当然大家都知道是很喜欢抹黑绿营的媒体
所以我没有轻易下定论,以下要表达的是我的疑问
文章里面写着:
针对两岸服贸、货贸等协议,民进党总统候选人蔡英文的重要财经幕僚、前金管会主委施俊
吉说,所有贸易协议都应资讯充分公开、国会完全监督。
施俊吉同时说,应仿效美国TPA法案,授权政府直接与外国进行贸易谈判,国会仅能就谈判
结果表决通过或否决,不得修改谈判内容。
然后里面文章还有解释TPA,不过是统媒不可信还是去查了维基
TPA在维基百科写着
协商授权快速程序(英语:fast track negotiating authority),简称快速审批程序(
英语:Fast-track)、快轨程序、快速道,2002年之后改称贸易促进授权(英语:Trade
promotion authority,缩写为TPA),是美国国会给与美国总统进行某些国际性协议的蹉
商特别授权,对于这些协议的结果,国会只能进行包裹审查与讨论,表决是否接受,而不
能修改其内容。这个权力由1974年贸易法案赋与,有效期限由1975年至1994年,2002年通
过的2002年贸易法案重新恢复了这项权力,期限直到2007年7月1日午夜。
美国国会在1975年通过的1974年贸易法案中,创造了快速审批程序。这是一种用来审议某
些贸易协定(trade agreements)的一种快速程序。这个法案授与的权力原先为期8年,
将在1980年失效,但在1979年法案中,为了关税暨贸易总协定(GATT)架构下的乌拉圭回
合谈判,重新展延8年期限,直到1993年失效。但在1994年4月16日,再度展延了8年期限
。2005年,美国国会认为此法造成国会逐渐丧失对总统的监督权力,因此不愿再给予延长
,至2007年到期。
这跟当初服贸的黑箱、一字不改有九成像,
为何被美国政府限制的一项权力,蔡英文的幕僚打算拿来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