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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视
警逮毒贩撞伤人 遭判需国赔102万元
2015年3月,花莲1名警官开侦防车,在追捕2名毒贩的过程中,不慎撞伤1名出租车女司机
,事后司机的老公控诉这名员警,没通报就冒险抓人,导致她妻子重伤,向法院申请国赔
。经过花莲地院审理,认为警察执法过当,依国家赔偿法,判花莲县警察局, 需赔偿102
万元。
花莲县警局刑大副大队长郑金龙:“本局全力支持员警正确执法。”
警方语气充满无奈,因为2015年3月,花莲警局1名警官,在追捕2名毒犯时,不小心撞伤1
名女子,因此被法院判赔102万。
员警嫌犯打成一团,另一名嫌犯还拿出菜刀助阵,打到一半,歹徒将一旁出租车开走,情
急之下,出租车司机见状,上前攀住车门,却在追捕过程,被警车撞伤送医,一度命危。
事后这位女司机的先生控诉警方,没通报就冒险抓人,导致他妻子重伤,向法院申请国赔
。
花莲地院民庭庭长汤文章:“执行公务并不是可以侵害人民身体或权利的正当事由,我们
认为警察在执行勤务的过程当中,不符合比例原则。”
花莲县警局刑大副大队长郑金龙:“本案经调查范员属正当正确执法,本局尊重司法判决
,并待收到判决书后,深入研究并提起上诉。”
对于警局要负起赔偿责任,花莲警局决定再上诉,也让警方的执法尺度,再次成为争论话
题。(民视新闻吴政谚花莲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