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票率1%,可以让小党政治献金抵税。
得票率2%,可以让小党下次不必非得推出10席区域立委参选人。
得票率3.5%,可以让小党每年都有政党补助款(约两千多万),健全小党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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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一定要修改 不然就是在变相掏空国库
自己的政党自己补助 凭什么要拿全民的钱来补助
只拿3.5%政党票的政党找不到财源就等于理念不被认同 那被淘汰刚好
为什么要用人民的钱来补助 让这些只拿3.5%不被认同的政党苟延残喘
非常不合理
若有一个拿到3.5%政党票的政党转搞吃里扒外的事 国家还要补助嘛?
得票率5%,获得立委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