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一直不明白为何台湾社会这么喜欢在现在讨论废死的议题,
来帮大家建构一点基本的刑法知识:
第33条(主刑之种类)
主刑之种类如下:
一、死刑。
二、无期徒刑。
三、有期徒刑:二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但遇有加减时,得减至二月未满,或加至二十年。
四、拘役:一日以上,六十日未满。但遇有加重时,得加至一百二十日。
五、罚金:新台币一千元以上,以百元计算之。
再补充一下无期徒刑假释条件
最旧版(民国23年制定):10年
次旧版(民国86年11月制定):15年(累犯20年)
现行版(民国94年制定):25年
(以上资料皆撷取自网络,欢迎自行查阅)
============================================================================
基本的背景知识补充完后,
要回到主要问题上,即,台湾目前到底凭什么有资格讨论废死啊?
我看超过90%的民众根本都搞不懂无期徒刑的意义何在吧?
法治观念都是看电视学来的,而误以为无期徒刑就是终身监禁(永久隔离不得假释),
才会以为台湾现在的刑度很完备。
醒醒好吗?台湾目前根本就不该讨论(不论是支持或反对)废死,
而是要先修改刑法,把终身监禁的刑度补上!
喊要废死的人,假设真的废掉死刑刑度,
却不要求增加永久隔离一些根本不该放到社会上的人的刑度,岂不是痴人说梦?
而反对废死的人,你们以为维持死刑存在就没事了吗?
在台湾,出现罪不致死却又必须被永久隔离、放逐出社会的人,
却只能透过无期徒刑来对他们判刑,
后手也只能透过假释委员会来刻意人为不让假释通过,
但若哪天一个不长眼或记性不好,体制上就是有可能也应该让犯人假释出狱。
要废死的人,你支持增加终身监禁刑度,才能让承审法官有空间可以技术性不判死。
反废死的人,你支持增加终身监禁制度,才能确保侥幸脱逃死罪者不再有机会危害社会。
明明就是一个可有共识的东西,还要吵那么多年却没有半点作为,
社会还是一样干他妈的有够乱。
总之,不论你要支持还是反对死刑,请都先支持终身监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