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asi (专业酸民)
2015-12-23 22:28:47小弟以为除了必须秘密审理的案件外,
审判都是必须公开的,
所以在法庭上的一言一行,
一举一动都是应该公开让社会大众检视的。
所以,公开在法庭上的录音,
是违了哪一条法阿?
作者: jess730612 2015-12-23 22:33:00
道歉不能散布道歉也没意义 法官叫被告去咬耳朵就结了
作者: jess730612 2015-12-23 22:35:00
这会造成毁谤肆无忌惮 法院不会那么傻增加自己义务业务
作者:
Haseoxy (èŠè•‰â™‚)
2015-12-23 22:37:00下次应该录影才对!!!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15-12-23 22:37:00那个规定是未得审判长同意不得录音,这里显然是得到同意了
作者:
yisdl 2015-12-23 22:38:00合法啊 这是邱当初自己也同意的
恩 假如道歉录音是和解条件 就没有违法问题我还以为是法庭录音顺便录到道歉
作者:
yisdl 2015-12-23 22:39:00就是防止邱未来打死不认 今天就是当初和解条件内公布的时机
作者:
cht211 2015-12-23 22:43:00民进党这步棋藏好久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15-12-23 22:44:00哪有藏,邱蕉也是有去开庭的阿,不就是他自己嘴贱要提
作者: jess730612 2015-12-23 22:44:00
小英善良当初官司没打到底四大报+几百万 今天反而受益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5-12-23 22:45:00
小英好懂邱毅XDD
作者:
OoyaoO (ä½ ä»Šå¤©å´©æ½°äº†å—Ž 囧)
2015-12-23 22:46:00这梗铺了好几年XD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2015-12-23 22:49:00小英好坏XD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12-23 22:53:00不然庭上和解,庭外不承认,那道歉有意义?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12-23 22:54:00跟柯P作者信有异曲同工之妙,为了薛这老狐狸步好几年
八挂就有人讲说 录音是法院承认 只是公开得罚3-30万的样子
作者: jess730612 2015-12-23 22:56:00
就算不知那来见解正确好了 三十万的广告效果几乎百倍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5-12-23 22:57:00给你罚,再追加一倍,我还要再放一个礼拜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欧吉桑)
2015-12-23 23:03:00搞不好蔡英文自己也忘了, 谁会记得小丑?
这件事情我只觉得蔡英文对邱毅非常宽容大量易地而处,如果我是蔡英文,我一定告死邱毅,告到他被追究刑期易科罚金外加民事赔偿跟登报道歉蔡英文竟然让邱毅小巷道歉就放过他了,妇人之仁对付这种格调低到地下18层的咖小,赶尽杀绝也是刚好当年你对他宽容,他今天照样开记者会乱吠批斗你
能打到地狱还放过确实就太不应该,不过这种顶多拘役缓刑的小事还真的不如留着这棋搞他XD
作者:
rayven (掷筊才是真正云端运算)
2015-12-23 23:47:00邱秃真的是犯贱,自己把脸凑上去让人打
罚三十万的 应该是法庭的全程录音 跟和解录音不同法院不准你公开 是怕拿录音去搞法官和官员
作者: wht810090 (娶妻当如加藤惠) 2015-12-24 00:48:00
若是我遇到这种事百分之一兆会告死他 还要他在全国各大报头版买半版广告道歉至少连续半年 搞到你倾家荡产为止反正你邱冲车大将军钱多嘛 这几亿元对你小case啦!
作者:
Roy22 (R.H.)
2015-12-24 01:15:00现行法院组织法90-4 里面提到无正当理由不得散布 而正当理由就是邱毅不要脸否认甚至反控会造成他人误解 因此为以正视听而公布的行为是可能被承认为正当的 谁叫邱毅态度嚣张ㄧ付是蔡营理亏自己撤告 光这点就让他输到脱裤
作者:
SiFox (疝气の噜噜米)
2015-12-24 01:16:00干!计画通 ~~~~ XDDDD 不亏是理性谈判高手
作者: Nipperdey 2015-12-24 11:55:00
反告诬告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