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为何不依消保法第六十条勒令顶新停业?

楼主: pda2001 (pcplayer)   2015-12-20 01:48:12
※ 引述《budalearning (再次寻找机会...)》之铭言:
: 本鲁略通法律
: 最近看到消费者保护法第六十条 条文如下
: 企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情节重大 报经中央主管机关或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核准者
: 得令停止营业或勒令歇业
: 其实政府对付黑心食品厂商已有法源 这样的惩罚甚至比负责人抓去关还要大
: 但本鲁也知道法律是很专业的 不是只就单独条文文义上来看就行得通
: 版上有无专业律师或专业公务员能帮忙看看 实务上用这条打顶新屁屁能不能行得通?
请先认识顶新辩护律师-罗丰胤
再想想 政府是否惹得起
弄不好 得用人民不少纳税钱 赔到脱裤
顶新律师罗丰胤任评委
https://youtu.be/-_OUOlErd-o?t=4063
罗丰胤资历
https://youtu.be/-_OUOlErd-o?t=4160
罗丰胤选任评委过程揭幕(背景深厚)
https://youtu.be/-_OUOlErd-o?t=4234
法官评鉴委员会 律师代表产生过程
https://youtu.be/-_OUOlErd-o?t=4387
左手辩护 右手评鉴法官
https://youtu.be/-_OUOlErd-o?t=4692
起底罗丰胤 前台中地院院长黄金瑞爱将 从法官转任律师
https://youtu.be/-_OUOlErd-o?t=4831
司法评鉴程序(评鉴委员有多大)
https://youtu.be/-_OUOlErd-o?t=4967
作者: varda0821 (boy)   2015-12-20 08: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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