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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张花冠姐妹判刑 张瑛姬要上诉
2015-12-17
〔记者林宜樟/嘉县报导〕嘉义县长张花冠的妹妹、嘉县工商发展投资策进会副总干事张
瑛姬,因涉县府劳务采购案,前天被高雄地方法院依泄密罪判刑十年,她昨天发表声明,
绝无收受任何利益,对法院判决感到遗憾,将上诉。
张瑛姬解释,因张花冠公务繁忙,许多公文是由秘书等人协助处理,但她个性比较鸡婆,
当时看到环保局标案需勾选评委名单,但评委名单非常多,标案时程又赶,才会自己请专
业人士推荐,帮忙勾选,许多推荐名单与事后实际出席名单有变动或不同。
张瑛姬说,她并无拿县长章盖章等情事,此事张花冠也不知情,对于她擅做主张,为县长
勾选推荐适合评委名单,确实是疏失,也对县长感到抱歉,但绝无收取利益,法官在无证
据下,即认定她收取四百一十七万余元,完全与事实不符。
张花冠昨出席县府举办的地方基层人员业务宣导讲习会,对前天的判决一字不提。对照她
先前被控收贿案,一审无罪后,在公开场合主动提的表现大相迳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