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时代 (公民投票法.选举罢免法...)

楼主: nike00000000 (总动员的进步,提升人类S)   2015-12-11 21:17:56
诉求:
1. 人民有权改正违反民意的决策
2. 人民有权扫除背弃民意的政客
3. 人民有权决定不分区立委顺序
4. 人人有权揭弊,政府立法力挺
主张:
补正“公民投票法”
1. 扩大全国性公民投票之适用范围,包括对外缔结的条约及协议。 2. 废除公投审议委
员会之设置。 3. 公民投票提案门槛降至万分之一。 4. 公民投票连署门槛降至百分之一
‧五。 5. 建立电子提案及连署系统。 6. 废除百分之五十投票门槛,改采简单多数决。
修正“选举罢免法”
1. 罢免提案门槛降至百分之一。删除军公职不得提议之规定。 2. 罢免连署门槛降至百
分之十,连署期间延长为三个月。 3. 建立电子提案及连署系统。 4. 废除50%投票门槛
,改采简单多数决。 5. 废除“罢免不得宣传”、“不得与选举同时举行”、“一页多位
连署人”、“母法未定之填写字段”等各项不合理程序限制。
制订“吹哨者保护法”
1. 不分区立委改采开放名单制度,由人民参与决定顺序,不再由少数政党精英密室决定
。 2. 废除政党提名不分区候选人之保证金制度,改采“连署制”。
来源:
http://tinyurl.com/jr5tlxw
作者: soulbug (缺陷)   2015-12-11 21:51:00
推 希望新国会可以过这些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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